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强,有些人的户口和住房不在同一个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房屋面临着征收,这些户口不在本地的被征收人能否获得补偿?能否获得和本地人一样的补偿?往往会成为困惑广大被征收人的一个疑惑。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房屋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被征收的房屋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被征收人就可以因房屋征收获得补偿,而且是和本地人一样的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获得补偿的充分条件就是获得补偿的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被征收人),而没有对户口问题提出任何限制。
举例说明:郭先生一家四口原本居住在A市,有一套四室两厅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证件。2013年8月,因工作的原因,郭先生一家四口举家迁至B市,开始了在B市的生活。去年,A市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征收郭先生家在A市的房屋。在本案中,虽然郭先生一家户口已经迁出A市,但根据相关法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因此郭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获得房屋征收补偿。
知识拓展: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不具有村集体户口对补偿还是有影响的。如果在征收时你已经取得了房产证,你是可以获得房屋征收补偿的,但是不能享受村集体成员的福利待遇;如果没有房产证就比较麻烦了,要看当地政策,不给也是合理合法的,随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出台,这一问题也将要被解决。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