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拆迁中往往会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土地是农民甲的,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乙在甲的宅基地上盖了房屋,可能对于甲乙双方并未签订协议,但面临拆迁,拆迁补偿该补偿谁呢?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大多数农民因自己房屋年久或家中人口增加,需要新建房屋但无宅基地的情况下只能和本村村民土地进行交换或签订一些协议获取宅基地,如果遇到征地拆迁,双方很可能会因此问题产生纠纷,对拆迁款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我的地,他的房,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补偿呢?
在他人土地建房,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
1、村集体内的本村人可以对宅基地进行合法买卖:
宅基地虽然禁止买卖,但并不代表本村人无法交易,但要签署相应的协议并由村委会备案。但是交易双方如果非本村人,买卖是无效的,即使签署合同,买方也将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更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2、同村人未经宅基地使用权人同意而建房:
建房人并未对宅基地使用权人协商并签署协议,那么双方在拆迁补偿分配问题上建房人是无法获得其拆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也将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最后要提醒,虽然宅基地同村人可以交易,但一定要签署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遭遇拆迁时更要合理合法的争取自己的拆迁补偿,拆迁补偿低更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