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迁中,被征收拆迁人应准备的证据材料:
一、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合资建房协议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事先告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停产停业损失评估报告、强制执行申请书、裁判文书等。
二、补偿协议、其他相关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补助和奖励办法、安置补偿方案、土地承包合同、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三、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工商登记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收证明、会计账簿、授权委托书、信件、公证文书等。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