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拆迁需要搞清楚的是企业的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那就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进行;如果是集体土地,那被拆迁企业需要了解的就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补偿的规定。
比如: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因为征地拆迁往往涉及到政府,被拆迁企业要想在征地拆迁中维护自己的权利,还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性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比如: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比如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由于很多企业的厂房都是租来的,所以在拆迁的时候会涉及到补偿的分配的问题,这时候就需要对《合同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比如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什么情况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哪种情形有利于承租企业拿到补偿等等。
最后,还需要知道的是有些企业因为拆迁会导致员工的解散,这时候员工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了。因此企业需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