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无偿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建设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宅基地是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本村农民提出申请,然会由村委会在集体建设用地中划拔。
二、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的条件: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住宅房屋,必须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即:(1)符合条件的本村农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2)乡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并对合格的申请人下发《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3)村委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审查后,上报乡镇政府;(4)乡镇政府审核并确定用地规划范围后,报县国土局初审;(5)县国土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6)经县政府批准用地后,由县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未经批准,私自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其房屋可能就属于违法建筑。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的条件:
第一,出让人需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宅房屋。第二,买受人与出让人处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不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买受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条件。第四,买卖必须征得集体组织的同意。第五,宅基地使用权随宅基地上的房屋一并买卖转让。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无权将农村宅基地或房屋出卖给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否则买卖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房屋产权将不能过户,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也是无效的,届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如果遇到拆迁,不合法的宅基地或房屋买卖也不会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另外,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政府处理;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