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怎样选择由被拆迁人自己确定。
一般来说选择房屋置换的是附近地段拆多少就补偿多少,如果选择房屋的话升值空间会很大,虽然近期的楼市再严调控的控制下房价不再像以前一样直线上涨,但房价上升只是迟早的事,所以对于普通群众来说选择房屋置换是稳赚不赔的。
但同时房屋置换也存在很多弊端,大多数地方都是奉行先拆后建的,在一些大规模的征收中,被征收户虽然签了协议,但是拆迁后房屋仍然没到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房屋置换也很容易引起后续的纠纷,比如很多地方不给办理权属证件、各方面和拆迁之前讲的都不一样等,所以房屋置换后续是比较麻烦的。
而货币补偿不会像房屋置换那样存在差异,货币补偿协议中是写明补偿多少,征收方就一定要付多少,而且它的履行较期短,会很快就能拿到钱,不会出现后续的纠纷。虽说没有房屋置换后续那么麻烦,但货币补偿最大的缺点就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协商选择评估的机构进行评估,但往往评估补偿的价格会偏低。
两种补偿都有利也有弊,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如果选择房屋置换,建议在协议写得越详细越好,任何小细节都不能放过。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就要多警惕一点了,如果评估或者补偿的价格不合理,一定不要签协议,要多多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免吃亏。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律师建议:目前拆迁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不在少数,但是大家都容易面临一个常见的问题。那就是安置房屋的质量问题,许多安置房屋,地理位置不好,房屋质量不行,这就是大家最担心的问题。根据以上的问题,我们可以优先考虑货币补偿,但是货币补偿的多少就是个问题了,被拆迁人肯定是拿的越多越好的,所以,我们在面临拆迁时,可以自己先盘算一下这些问题,比如货币补偿是否达到标准了,自己是否满意、安置房屋地理位置是不是合适,安置房屋市价会不会跟被拆迁房屋有价格差距,等等问题。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