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百姓最喜欢留存的证据是录音和视频,这两种证据也是最容易被认定为无效的。
一、录音:
1. 在录音的时候要自然透露出时间和地点;
2. 要尽量保证声音清晰,还可以通过交谈表明声音的身份;
3. 在涉及比较重要的问题的时候要采取问答的方式,尽量多说一些。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不能涉及到隐私和商业秘密,因为一旦录音被认定为侵权就失去了它的作用了。
4. 问问题的时候不要咄咄逼人,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不要惹怒对方。
二、视频:
拍摄视频的现场一般都是比较混乱的,但也正因为混乱恰恰给老百姓提供了方便。在拍视频的时候需要录进去的东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什么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用什么样的违法手段做了什么事。
以强拆为例,人指的是强拆的时候现场指挥的人和穿制服的人;情况指的是拆迁之前家里的房子和院子的情况和强拆之后的情况,如果有贵重物品一定要注意拍照和记录;违法手段和事件主要就是拆迁人的暴力行为或者试图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房子被强拆后被拆迁人报了警,那报警的电话以及警察出警的情况也都可以作为相应的证据保存。
以上就是对录音和视频需要注意的事项,被拆迁人不要因为证据的审查较严就放弃取证,因为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八条到第七十条之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不管法院是否采纳,当事人都有权利递交。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书证:
书证一般都是有效的,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是拆迁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这些东西一般都会张贴在当地,如果保留原件有困难,也可以选择拍照的方式保存下来。第二类是老百姓自己手里的证件,包括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分户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等有关于拆迁这件事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原件不能随便交给别人,即便是政府要求上交也要小心,因为它们是你维护权力的重要依据。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