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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公共绿地(新城一站盈港路两侧绿地工程)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盈港路东侧、崧盈路以西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4组3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7.4平方米。2、 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6组225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57.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3.6平方米。3、 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7组245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5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6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00.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1平方米。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青〕拟征地告[2018]第175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9年5月20日。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青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