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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济南市章丘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位置范围:该宗地位置胶济铁路以北,龙山电厂以西,龙山街道东曹官庄村土地,圣井街道毕杨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山街道办事处东曹官庄村,圣井街道办事处毕杨村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章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3万元;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确定的标准执行;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物价局济国土资函〔2014〕63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三、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由济南市章丘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