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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权法》的要求规定,房屋这类型的财产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可以表明你是真正的房子人,因此划拨土地建房同样是有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如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的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的60日内,将其需要的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的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2、到管理的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的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的签字盖章的。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的,只需到开发商处呢领取并填写就行了。3、拿测绘图,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6、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一、什么是大产权房?国家发产权证能买卖的就叫大产权房,平时我们能买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其中包括70年产权、50年产权、40年产权三种。二、什么是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三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最后一种是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这类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无法得到赔偿,因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三、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非常大:1、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有五证。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没有五证。通俗了说,就是大产权有房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2、大小产权房虽然均可交易,但是大产权房可以卖给所有人,小产权房只能卖给农村集体里的成员;3、在拆迁时,大产权房有明确补偿,但小产权房可能得到很少的补偿甚至没有补偿;4、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做登记,无法做抵押,所以无法贷款购买,只能全款购买。总而言之,小产权房在安全性上是完全比不了大产权房的,它的优点就是价格便宜,如果无力买房又有刚需可以考虑。(来源:大理寺少卿)(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一、40、50年产权房与70年产权房的区别?这是按照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来划分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70年,工业等用地最高为50年,而商业娱乐等用地最高是40年。1、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可以落户口,孩子可以就近入学。40年或者50年产权的房子基于土地性质,虽然能满足住的需求,但依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不能享受户口入学的权利。2、水电费价格上明显不同。3、购买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在贷款上不是很方便。二、对于,房屋产权年限到期:首先,我们要了解房屋产权年限,是怎么算的:房屋产权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你买房以后开始算的。而地产开发的周期一般较长(一般从拿地到交房入住需要2-5年甚至更久),因此购房者到手的产权一般会缩水几年,一般70年产权的房子实际使用年限也就60多年,一些50年、40年产权的房子使用年限更短。所以其实有个缩水的情况。其次要了解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就是40年、50年或70年不等。目前如果使用权到期的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现实生活中,房产证还是比较普及,非必须要换成不动产产权证。目前,不动产产权证与房产证,两证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薄证不更换,房产证到不动产产权证的转变,是逐步的。而什么是不动产产权证呢?可以从以下三点理解:(一)不动产产权证,是产权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二)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内容有哪些?应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三)不动产产权证,可以说是等于“土地证+房产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一、不动产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一)不动产产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上的信息,包含了土地信息、房屋信息。信息,也比原来更丰富,记载了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还会附加上土地使用面积图幅。(二)房产证:房产证,指房屋产权证书。其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政府。外页:只有名称,并无其它内容。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二、如何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一)初始登记:交房后开始由房管部门办理(时间约为:20-60日不等)(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并让开发商签字盖章。(三)领取办证相关文件:需要的申请文件,一般主要有: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四)缴纳费用: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和提交材料备好以后,即可向房管部门递交申请。(五)领取不动产产权证。(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拆迁房屋的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因为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行政强制拆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行的,系司法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也都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1)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起诉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同时都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起诉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2)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3)社会公信度不同。拆迁律师介绍,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同时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同时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一、学校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学校建设用地一般都属于国有或者集体用地,学校倒闭后一般都收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性质应该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政府划拨的公共事业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也表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二、学校土地土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学校土地土地隶属于划拨国有土地,其土地使用权的确认通常涉及到转让。按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4、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的来讲,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能直接转让的,只有在依照规定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从而使原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变成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才允许其转让。另外,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内容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税款,不做税务处理。房屋出租,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需按租金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关房产税、营业税由租金收取方为纳税义务人。因此,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对于承租单位来说,其只是一项正常的合理费用开支。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入账需要取得合法的凭据---发票,否则不能做为合理正常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单位租个人房屋发票,应由出租方到税局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由税局向出租方计算征收相关房产税和营业税。日常工作中,经常有承租方代出租方支付相关税款或由承租方承担,代缴或单位承担的房租税款不是单位正常合理费用,不能所得税前列支。(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文件规定:“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3、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4、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1)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2)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
更新时间: 2018 - 12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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