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取证:1、做好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如建筑物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情况等等。2、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做好记录资料。3、取得涉及建筑的工程、用地、施工等许可资料,为建筑的定性以及后期拆除工作提供证明。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制作笔录。(二)认定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三)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对于属于违法建筑的,由城乡规划部门或者乡、镇政府下达停止建设的指令。对于程序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实体性的违法建筑,责令限期拆除,否则按照规定处罚。同时在违章现场或者附近张贴公告。(四)下达催告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五)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享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六)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复议又不诉讼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机关包括规划、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局执法大队等等。从上面拆除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可以得知,仅仅依据一纸通知书就拆除房子显然违法,在拆除违建的这个程序中,我们可以陈述,申辩,提起复议、诉讼。因此受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我们不要慌张,对自己房屋进行判断,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拆迁过程中,《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文件。收到这个文件也就意味在拆迁人看来,我们的房子系“违建”,需要我们自己动手拆除;我们不拆除,拆迁方将依法强制拆除。可房子是我们生活的“家”,哪能随意拆除。面对这一纸《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上述规定明确指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针对的是违法的建筑,因此我们收到这个文件时,首先要判断自己的建筑是否真的是违建。根据法律规定,违法建筑包括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若没有前述证件的,则需要进一步考虑房屋的修建时间,判断是否存在历史原因没有上述证件。退一万步讲,即便房屋是违建,拆迁方也不能仅依据一纸通知书就拆除我们的房子。(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一、符合分户条件而未进行分户造成的“一户多宅”:对于这种情况,“新宅”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手续,经过本集体公告并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补办相应的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如此,这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便可以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对此,最高法也有相应的判例予以支持。在案号为(2017)最高法行申1126号张爱菊诉宜阳县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中,最高法对于王利伟拥有两处宅基地的问题,并没有机械地适用“一户一宅”原则,而是进行了区分,保留了其宅基地使用证。二、因继承造成的“一户多宅”:对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在宅基地证备注栏里标注宅基地使用权的来源后,获得合理、合法补偿。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享有的是使用权,因此宅基地是不可以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但是建诸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地块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在拆迁中这种情况下即便是“一户多宅“,也可以获得补偿。三、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常见的如:一些农户子女,外出求学将户口迁出,后来又想迁回农村,这时公安部门和国土部门可能相互踢皮球,一方说要有独立的宅基地才能落户,另一方说要落户后才能批准宅基地,结果可能导致“一户多宅”情况出现。对于这类情况国土部门已经出台意见要进行合法保护,对此类房屋进行确权,不能...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总的来说,承包地能不能建养殖厂需要分情况:在基本农田上是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可以建养殖厂,其中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永久性建筑物或构建物,还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鱼”。《畜牧法》第三十七条:“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征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及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征地要经过以下程序:一、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二、征询村民意见: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其中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意见、听证结果、调查登记结果,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耕地: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征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使得被征收人生活的更好,因此要记得“征地不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降低”这一原则。(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征迁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对于非专业的人来说是很陌生。哪些文件是不需要签字呢?不需要签字的文件,包括:1、土地预征收公告:所谓土地预征收就是指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之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公告即为土地预征收公告。2、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是无需签字的。征地批文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不需要签字的,其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 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征迁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对于非专业的人来说是很陌生。哪些文件需要慎签及签字后不满意可进行救济的文件?一、需要慎签的文件:1、征询意见表:该表的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若被征地农民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在表中进行反馈。2、土地登记调查表:该表是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结果的展示。该表是要求拆迁补偿的依据,误登、少登的可以不签字。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于该协议,不满意的千万不要签字。二、签字后不满意可进行救济的文件:1、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以签字。此处即便签字了也不代表认可评估结果,仍然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核。2、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3、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收到这两种文书可以签字,但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及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征地要经过以下程序。一、发布征地通告: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二、征询村民意见: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其中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报批:市、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意见、听证结果、调查登记结果,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
怎么算住改非?怎么认定?首先要了解下所谓“住改非”房屋,是大家对把原住房改为生产经营用途房屋的一种通俗叫法,是指未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批准,将住宅房屋改为营业用房或其他非住宅用房的行为。“住改非”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经常出现在征收拆迁的过程当中。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住改非”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大致按照下列情况分类:一按照房屋的实际用途补偿,也就是说能够通过营业执照、完税凭证具体认定房屋确实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二是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金额和非住宅房屋补偿金额的平均值确定。三是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经营时间短、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没有完税凭证的情况。四是住宅房屋部分用于经营使用的,该部分按照商业用房的补偿标准补偿,其余部分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补偿。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房屋属于“住改非”的情况,可以到拆迁部门确定该种情况的补偿标准,或者咨询专业律师,(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8
-
12
-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