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廉租房?1、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价格低廉的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所以廉租房的分配主要是以租金的补贴为主的,以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一种租房。2、我国的廉租房主要是租给在城镇中收入最低的人群,而且是只租不出售的。另外廉租房的房源多样,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都是可以作为房源出租的。3、除了我国在国外的多个国家,诸如法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都是有廉租房的,但是每个国家的情况和规定不同。二、2019年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申请?目前2019年的廉租房申请政府还没正式公布,而且每个省市的申请时间也有差别,所以大家要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下面土流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下2018年的廉租房申请时间给大家作为参考。1、廉租房的申请时间一般是每年的十月到十二月份,但是每个省市的申请时间是不一样的。例如2018年涿州的申请受理时间是8月15日前。2、廉租房申请只要符合条件的都是可以去自行申请的,另外一般申请审核的时间大概在50个工作日,将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于通过审核的人,当地房保障中心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就可以进行登记了。(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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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请廉租房,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是不是符合申请条件,以下内容供参考: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6、每个地区或许有其他的一些规定,大家在申请时一定要咨询好当地的政府部门。二、廉租房申请流程:1、属地审核: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到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然后准备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经乡镇政府进行复审。2、相关部门审核:待复审合格后交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汇总。汇总后资料交由于房产登记部门核查住房情况;住房公积金部门核查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部门核查营业登记、投资办企业等情况;公安部门核查车辆登记情况。3、入户实地审核:待以上部门审核合格后,住房保障部门人员同民政局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合格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对提供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4、双人审核:核实完由保障股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进行双复查。5、网站公示:最后核实合格家庭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纳入该年度保障性住房的候选名单。6、分配方式:根据审核合格家庭户数与房源套数,选择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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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017年10月17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土地承包纠纷问题。那么,问题就来了,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根据我国现实特点,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成员内部对承包经营权应该是共同共有关系。家庭内部因为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无法达成协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谁来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谁来解决呢,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就是一种财产权,共同承包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对财产权进行分割。土地是农民的耐以生存的物质保障,土地承包给农民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是也伴随结婚、生育、死亡等的变化,承包户家庭内部不可避免的会发生纠纷。解决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势在必得。如果直接有法院来判决,不仅会增加家庭内部更多的矛盾,还会叛离道德的底线,失去立法的根本。所以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我们主张是现在家庭内部协商,不愿协商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都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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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一、什么是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指因土地问题发生的各种争议,既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还包括因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的开发利用等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各种争议。二、土地纠纷,在农村出现越来越频繁的原因:1、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种高地价的态势不断向城市周边蔓延,而在其他地区的农村,由于耕地管控严格,宅基地取得困难,土地的价值也是不断攀升,这就造成农民之间对土地的你多我少等问题争来争去。2、土地承包政策难以调和众人需求。二轮土地承包后,我国提出了承包权30不变的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去年又提出了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权再延长30年,但围绕承包地方面的纠纷也很多,比如说长期没有土地的问题、承包地被别人耕种无法要回的问题、机动地分配的问题等等。3、土地流转、征用等活动增多。国家鼓励土地规模化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再加上农民外出打工较多,近年来土地流转还是比较活跃的,土地征收也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不断增多,这就造成了很多土地赔偿补偿、流转出让金等方面的纠纷。4、村干部土地管理职责的缺位。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上负有重要职责,但一些村干部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在土地分配上不彻底,有的甚至存在优亲厚友、收受好处的问题,在处理土地纠纷上和稀泥,再加上村干部频繁更换,造成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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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实际开发工作中,会遇到当地政府在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进行土地出让金返还和以其他补助名义进行返还的形式。那么,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全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一、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政府往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下的土地出让金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地价,可根据市场来定价;二、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三、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房地产经济活动中,部分已购公房的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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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开发商先期介入拆迁,政府或生地招拍挂,由开发商代为拆迁。在开发商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进行部分返还,用于拆迁或安置补偿。三、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先期介入,或生地招拍挂,政府为减轻开发商的负担,对开发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部分进行返还。一般情况下,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将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进行“招拍挂”,动拆迁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将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即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国土部门已将拟出让的土地处置为净地,即权属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无地面附着物的宗地。但是在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着“毛地”出让的情况,尤其是在企业改革、改制处置土地资产时,这种情况更比比皆是。因此,很多政府部门在招拍挂出让土地后,都会以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形式,用于开发项目相关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防洪等工程建设的补偿。四、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公共配套设施是开发项目内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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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纠纷调解的方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二、土地纠纷调解的原则:农村土地纠纷由于起因复杂、时间长久、互不相让等原因,解决起来非常复杂,有的问题越拖越久、越积越大,在处理上应把握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尊重历史,认真了解各类纠纷形成时的制度规定,了解纠纷双方的合理需求。(二0是要面对现实,全面分析争议双方争议点,引导双方互让一步,互相从对方角度考虑。(三)是要严格政策规定,不管是调查还是裁定,都要拿出过硬的政策依据,切不可随心随意,希望所有土地纠纷都能得到合理解决。(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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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进行诉讼解决。(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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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注意评估机构有没有法定资质、土地评估师评估的假设条件与土地评估师的声明以及评估时点问题。其次要注意征地的评估的技术路线是采用技术方法是采用了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比较法)、收益现值法(权益法)还是清算价格法进行评估的,小编认为征地评估采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评估路线进行评估,并对评估对象进行系数修正是比较合理的。2、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标准争议的裁决或者复议决定,是由原征地批准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的,对省级政府提起的诉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注意,按照现行法规定,对国务院不得提起诉讼。3、集体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推选出来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采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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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类诉讼的原告通常是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被告通常是村民委员会或者是村小组。此类纠纷被告的主体资格的确定比较简单,即集体土地被征用时谁是土地登记人谁具备主体资格。此类纠纷原告的主体资格确定比较复杂,也是农村提地补偿费纠纷案件的焦点问题和核心问题,总的确定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只限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司法实践,集体经济组织资格审查的标准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只要是土地统征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户籍,就认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可以平等享受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利。其弊端是土地统征前大量人口通过嫁娶、投靠亲友甚至假离婚本村嫁出去的姑娘按照落户政策又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户籍空挂,客观损害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第二种户籍加义务相结合的方式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仅仅具有本村户籍外,还应与本村村民一样尽到村民义务才被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参与到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地认定集体经济成员的认定标准不同,第一种认定方法比较简单,操作简便,第二种认定方法倾向于实质公平。此外,土地承包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按照司法实践具有承包地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原告主体资格,征地补偿纠纷被告的主体资格的确定比较简单,即集体土地被征用时谁是土地登记人谁具备主体资格,被告一般是村民委员会,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有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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