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桥西区房屋征收信息(二)

发布日期: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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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房屋征收信息(二)


石家庄桥西区房屋征收信息(二)

友谊北大街24号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西征字【2018】2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审批手续,经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友谊北大街24号片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友谊大街22号院,西至裕华区人民政府宿舍,南至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北至省监狱管理局宿舍(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禁止实施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非住宅房屋租赁;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工作人员将于近期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请被征收人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来源:石家庄桥西区政府)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