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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11 - 12
点击次数: 24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和管众律师代理的一起征收案件,一审判决我方胜诉,某府征收决定违法,但是收到判决书我们告诉当事人立即上诉,因为有些判决他是埋着坑呢,虽然判你胜诉,但是认定了一些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实,这个判决他承认被告违法,但是他认为被告的行为属于公共利益需要,而我方认为这属于商业开发,所以即使我方胜诉,我们依然要上诉,一定要把这个事实认定推翻。 原告:秦皇岛xx公司代理律师:王卫洲、管众,均为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案情简介:原告系秦皇岛市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原告认为被告方因开发房地产项目需要,启动对原告房地产的征收拆迁,被告认为其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被告于2025年 3月22日作出《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秦皇岛市xx电气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通知(2025)1号),决定将原告的房屋予以征收,原告对此不服依法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确认被告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于2025 年 3 月 22 日作出 的《关于对xx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通知〔2025〕 1 号)违法。案件受理费50 元, 由被告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负担。 收到一审判决后,万典律师与当事人经过分析,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问题,虽然判决区政府败诉,但是判决认定事实和裁判理由不当,审判不公,主要为:1,原审认定案涉项目属于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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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10 - 27
点击次数: 29
行政复议申请人温州xx鞋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管众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案情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人系浙江省温州某鞋业有限公司,在温州市瓯海区拥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合法经营。2024年8月19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作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瓯海区xx鞋革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实施征收的公告》,申请人土地为集体土地,不在上述征收决定范围内,在没有集体土地征收批复文件的情况下,被申请人(街道办)与申请人沟通过征收补偿问题,以“协议征收”的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没有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为了达到逼迫申请人拆迁的目的,多次威胁申请人若不签补偿协议会直接对企业断电,阻止申请人生产经营,并于2025年6月27日将申请人用电设备线路剪断并贴上封条,予以查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管众、李晓静二位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案件后,认为街道办的断电查封行为严重违法,具体理由如下:1、被申请人在实施征收行为时也不得违法强制性规定,采取非法的方式迫使申请人搬迁。《国有土地上得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和《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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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5 - 09
点击次数: 88
江苏企业强拆案后续:申请国家赔偿拒不处理?行政复议区政府责令街道办进行赔偿!裁判要点因被申请人拆除申请人房屋的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案涉拆除行为对申请人造成实际损害,违法行为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申请人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自2024年10月23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赔偿申请,直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未作出是否行政赔偿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海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常州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案情介绍行政复议申请人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位于常州市xx区xx工业园一号,主要经营金属制品的制造与加工等。被申请人xx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7月1日至2日到申请人家中告知申请人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涉及征收,7月8日被申请人派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测量,丈量完尺寸让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明确标明还有遗漏,后7月14日下午就有多人堵门不让进出,并逼迫签字,期间没有送过任何评估报告给申请人,协议上的价格申请人也不知情。2022年10月26日,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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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4 - 27
点击次数: 40
江苏: 居委会组织近百人强拆房屋,哪来的权力?经诉讼法院判街道办担责并确认违法!裁判要点xx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不具有对合法房屋实施搬迁补偿的法定职权,其签订案涉协议以及拆除案涉原告房屋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xx街道办的委托实施,xx街道办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被告xx街道办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径行强制拆除原告公司的房屋,没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职权且程序违法,依法应当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原告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海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常州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案情介绍原告常州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7日,位于常州市xx区xx工业园一号,主要经营金属制品的制造与加工等。被告xx街道办事处在2022年7月1日至2日到原告家中告知原告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涉及征收,7月8日被告派工作人员到原告经营场所进行测量,并将房屋情况说明、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设施补偿计算表、房屋评估结果汇总表、房屋搬迁评估价格表送达给原告,但原告向被告反映评估内容失真,缺乏很多赔偿项目及物品,被告并未采纳。后7月14日下午就有多人堵门不让进出,并逼迫签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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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01 - 17
点击次数: 63
山东最新胜案:经营20年的包装公司被居委会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土地房屋,怎么回事?裁判要点:被告风机厂作为原烟台市芝罘区xx居民委员会的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两原告亦认可被告风机厂的历任法定代表人由该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担任的事实清楚。针对案涉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被告风机厂与被告王xx自2004年6月18日《购买土地、房屋合同书》签订后履行至今,现两原告以被告风机厂无权处分两原告的财产、两被告均存在主观恶意、违反法律和法规强制性规定等为由,要求确认上述合同无效、被告王xx腾退涉案房地产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一烟台市芝罘区xx居民委员会负责人:郝xx,主任原告二烟台市芝罘区xx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郝xx,理事长被告一xx风机厂法定代表人:郝xx,经理被告二王xx被告二代理律师郭士龙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江维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案情介绍被告一xx风机厂系山东省烟台市某村集体所有制企业,2004年6月18日,被告一作为甲方,被告二王xx作为乙方,共同签订《购买土地、房屋合同书》,约定,甲方将自属产权的原电器车间厂房一幢(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左右)及所属的场地(集体土地面积2.6亩左右)(下称涉案房地产)卖给乙方;土地、房屋合计卖价38万元。土地使用权50年,自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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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09
点击次数: 53
上诉人xx矿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xx县人民政府案情介绍上诉人xx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某村,在当地合法建有厂房并正常经营选矿业务,经营范围为锌矿、铅矿、铜矿、有色金属矿产品建工、销售。该尾矿库坝顶标高65.5米至67米,坝底标高60米左右,最大坝高7米,坝顶宽8米,为五等库。因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上诉人的厂房及尾矿库被纳入征收范围。上诉人认为此次土地征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无论是征收实施部门还是项目法人广西xx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均未对上诉人进行任何搬迁安置补偿,造成上诉人停产多年,无法经营,亦无力异地搬迁办厂,经济损失巨大。为实施大藤峡项目,被上诉人一直通过各个部门滥用职权,向上诉人施压逼迫搬迁。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上诉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代理案件。2021年3月31日,被上诉人通过xx县环保局作出的《来宾市xx生态环境局关于限期搬迁清理尾矿的通知》,要求上诉人接到通知起三日内采取治理措施,启动搬迁程序,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搬迁清理工作,因严重违法被依法撤销。强制搬迁之后被上诉人在未给予上诉人任何补偿的前提条件下,甚至连补偿标准和方案均未确定的情况下,未经任何程序,突然于2021年11月9日作出《xx县人民政府关于责令xx县xx矿业有限公司立即整体搬迁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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