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对泗港集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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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对泗港集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张家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泗港集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3月15日止。

张家港市泗港集镇区旧城区改建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张家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调查登记和采样评估等情况,制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泗港集镇区(疏港高速以东、张杨公路以南、朝东圩港以西、沙洲西路以北)。具体为:杨舍镇泗港街道泗杨路(住宅2户),泗港老街农民公寓房3幢门面4,泗港老街农民公寓房底层012室,泗港老街农民公寓房底层013室,杨舍镇泗港街道泗闸路58号(上述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该项目共计征收约6户,其中住宅2户,非住宅4户(其中1户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共约3943.32平方米。

二、实施时间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政策

(一)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后不再另行安置。

成套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按照所提供的安置定销房户型,可提升一档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超过安置定销房最大户型,且需要安置二套及二套以上的,按选择的安置定销房面积之和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接近的组合方式实施调换。

被征收房屋(住宅及商业性非住宅)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均按同一时点市场评估价格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时互结差价。

工业用地非住宅按市场化评估,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特殊情况在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可选择其它安置方式。

(二)评估机构的选择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住建(房管中心)部门公布的名录中协商选定。具体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评估机构名录,公布之日起5日内在征收现场登记被征收人的选择意见,被征收范围内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户)共同选择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择成功,由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进行评估作业。如协商选定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抽签前5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公告抽签时间和地点,并在公布的名录中抽签确定。抽签过程与结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三)评估报告的异议处理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出具复核报告;评估结果没有发生变化的,书面告知复核申请人。

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四)计户规则及面积认定标准

被征收房屋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批准建造手续计户。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记载为准。无房屋权属证书或权属档案记载不明的,以合法批准建造手续为准;无合法批准建造手续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及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认定。

住宅改作非住宅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

对不予认定的非住宅,但有实际经营活动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可补偿搬迁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助等费用。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大病、残疾、贫困补助标准按照张政办[2012]38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六)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住宅房屋

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两次发放,每次每平方米4元,每次发放中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

(2)非住宅房屋

①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500元发放;5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每户按1000元发放;1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内(含200平方米)的,每户按2000元发放;200平方米以上的,搬迁补助费由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②设备搬迁费由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另行补偿。

2.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月补助标准进行发放,被征收人自行过渡。

1-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13-21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发放;21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发放。月补助标准发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的计算自被征收人交出旧房钥匙起至安置定销房分房公告通知后2个月止。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3.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1)由评估机构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第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进行直接效益损失的评估。

(2)如因客观原因造成评估机构无法进行评估的,征收人可按照商业性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50元、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50元进行补助。

(3)如被征收人不愿通过评估确定其直接效益损失的,可按照上述标准补助。

4.附着物补偿费

按照张政办[2012]38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5.契税补贴

按苏财税[2010]33号文件规定的3%进行补贴。

(七)提前搬迁奖励费

对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腾房搬迁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超过规定期限签订协议及腾房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

1.住宅房屋提前搬迁奖励: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及另增每户5000元进行奖励。

2.非住宅房屋提前搬迁奖励: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内的(含200平方米),按5000元/户进行奖励;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按10000元/户进行奖励。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1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奖励中不足10000元/户的,按10000元/户奖励。

(八)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处理方法

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房屋补偿和产权调换房源价格

1.经采样评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格为:住宅房屋每平方米8227元。

商业性非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8772元。

工业用地非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1129.6元。

2.住宅产权调换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0855元;房源地点:七里庙小区小高层(现房);户型为大户,约140㎡。(具体房源见附表一)

3.商业性非住宅(门面)产权调换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14426元;房源地点:锦绣花苑门面(现房);户型:约60㎡。(具体房源见附表二)

在征收过程中产权调换房源如有变化,另行公布。

五、签约、奖励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具体签约期限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确定的签约期限为准。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房搬迁的,享受提前搬迁奖励。超过规定期限签订协议及腾房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

附表一

七里庙小区安置房源评估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

(元/㎡)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23幢303室

137.13

10855

1488546.15



303车库

11.99

1200

14388


2

24幢1105室

138.45

10965

1518104.25



1105车库

10.47

1200

12564


3

27幢403室

141.51

10910

1543874.1



403车库

8.69

1200

10428


4

27幢805室

138.34

11031

1526028.54



805车库

12.62

1200

15144


附表二

锦绣花苑门面安置房源评估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评估单价

(元/㎡)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85幢M1

59.72

14723

879257.56


2

85幢M2

59.72

14723

879257.56


3

85幢M3

59.72

14625

873405


4

85幢M4

59.72

14625

873405


5

85幢M7

59.84

14426

863251.84


6

85幢M8

62.75

14426

905231.5


附表三

被征收人(户)补助类别和标准

补助类别

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大病

危重病

3

按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其他类疾病

1-2

在征收决定发布后医院证明未愈,并经社保部门认可,且一次性治疗自费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贫困家庭补助2万元,自费在1-2万元以内的贫困家庭补助1万元

残疾(含视力、听力、精神、智力、肢体残疾)

1级

3

残疾认定必须持有残疾证

2级

2

3级

1

4级

0.5

贫困

三无、五保户(除集中供养)

2

须提供民政部门有效证件

低保家庭

1

低保边缘人群

0.5

特困职工

0.5

须提供市总工会有效证件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