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乡塘区坛洛镇供电所抢修运维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9-04-01

浏览次数:

关于西乡塘区坛洛镇供电所抢修运维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乡塘区坛洛镇供电所抢修运维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桂政土批函〔2019〕17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西乡塘区坛洛镇供电所抢修运维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西乡塘区坛洛镇坛洛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5224公顷(均为旱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西乡塘区坛洛镇供电所抢修运维设施建设用地,由你市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5224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19年1月31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