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发〔2011〕12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注:《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黑龙江”)(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