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樊土资耕征字〔2013〕第28号

发布日期: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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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土资耕征字〔2013〕第28号

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王伙社区居委会: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居委会位于大李沟以北集体土地38.86亩(以实测面积为准)。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国家土地政策提供给建设单位使用。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依法拟定了《征收土地方案》。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征地政策执行。请你居委会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告知征地涉及的居民。

特此告知。

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樊城分局

二0一三年九月四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