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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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旅顺口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房屋及附属设施




标准同旅顺口区房屋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其它地上物

平交道口圆管涵

节

800

直径75厘米以下

1200

直径75厘米以上

排水管

米

60

陶瓷6寸

150

铸铁6寸

100

塑料6寸

中棚

平方米

15


不符合温室、大棚、防雨棚设计、使用要求的棚室根据市场比较法,按建造成本进行补偿;在上述规定外的棚室同样根据市场比较法,按建造成本进行补偿。

大棚

平方米

33

竹木

69

钢筋

温室

平方米

90

竹木

162

钢筋

简易温室(立壕)

平方米


较同类大棚上浮30%。

电动卷帘机钢架温室

平方米

171


特制果树温室

平方米

216

后墙高2.4米以上

防雨棚

平方米

20-40

根据防雨棚实际采用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及用料量进行评估补偿。一般不低于下限不高于上限。

水利设施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水利
设施
补偿

庭院内水井(含田间)

眼

8000

人工挖掘,有砌石,井深一般需大于等于5米。

排灌水井

眼

15000

井口内径为2米,井深需大于等于10米。

大口井

眼

30000

井口内径3-4米,井深需大于等于10米。

40000

井口内径4-5米,井深需大于等于10米。

50000

井口内径5-7米,井深需大于等于10米。

70000

井口内径7-10米,井深需大于等于10米。

大型深水机井

眼

130000

需经区政府许可或有机井证;含配套设备的按上限补偿

或150000

农户小型机电井

眼

6000

井深30米以内

8000

井深30-40米

10000

井深40-60米

12000

井深61-70米

15000

井深71-80米

18000

井深81-90米

20000

井深90-100米

小型闸门

个

8000-15000


水塔

座

80000

100立方米;100立方米以下,800元/立方米

100000

200立方米;200-300立方米之间每增加1立方米增加400元

140000

300立方米;300-500立方米之间每增加1立方米增加300元

200000

500立方米

平塘、方塘

立方米

10

有护堤的在10元/立方米基础上加补护堤的实际造价。

自来水

户

1000

按计量水表为单位

地下排灌管网配套工程、



以市场比较法按品种、材质、规格、数量进行评估补偿

河道、干渠等水利设施

三、电力、电信设施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说明

电力设施




根据所有者提供的权属证明及发票等相关依据,由评估单位评估作价。

电信设施补偿

电话线路杆

根

2000

木杆(含话线横担瓷瓶)

需提供相关发票、证明等

3000

砼杆(含话线横担瓷瓶)

架空光(电)缆杆

根

500

木杆

1000

砼杆

架空光(电)缆

米

50-150


地下光(电)缆

米

100-200


四、林木、果树、苗木补偿

(一)自然林木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树龄

补偿标准(元)

说明

自然林

杨、柳、榆、槐树

亩

1-3年

18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5年

2100-2400

6-10年

2800-4800

11-15年

4500-3300

16-20年

3100-2300

21年以上

1800

自然林

柞树、

曲柳、

黄菠萝

亩

1-3年

18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6年

2000-2400

7-10年

2600-3300

11-14年

3500-4200

15-20年

4400-5500

21-25年

5700-6600

柞树、

曲柳、

黄菠萝

亩

26-30年

6800-77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31-35年

7900-8500

36-40年

8650-9200

41-45年

9300-9900

46-50年

10000-10800

51-55年

10600-8800

56-60年

8500-7200

61-65年

7000-6100

66-70年

5900-5000

71-75年

4800-3900

76-80年

3700-2700

云杉、

冷杉类常绿林木

亩

1-3年

24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10年

2700-4500

11-15年

4800-6000

16-20年

6300-7500

21-25年

7800-9000

26-30年

9300-10500

31-35年

10800-12000

36-40年

12300-13500

41-45年

13800-15000

46-50年

15300-16800

51-55年

16300-14300

56-60年

12800-10300

61-65年

9800-7300

66-70年

6800-4800

71-75年

4700-4300

76-80年

4200-3800

黑松、

油松、

樟子松类常绿林木

亩

1-3年

24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10年

2700-4500

11-15年

4800-6000

16-20年

6300-7500

21-25年

7800-9500

26-30年

9900-11500

31-35年

11000-9000

36-40年

8500-6500

41-45年

6300-5500

46-50年

5300-4500

51-55年

4300-3500

56-60年

3300-2500

红松类常绿林木

亩

1-3年

24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10年

2700-4500

11-15年

4800-6000

16-20年

6300-7500

21-25年

7800-9000

自然林

红松类常绿林木

亩

26-30年

9300-105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31-35年

10800-12000

36-40年

12300-13500

41-45年

13950-15750

46-50年

16200-19000

51-55年

19500-21300

56-60年

21700-23500

61-65年

24000-25800

66-70年

26200-28000

71-75年

27300-24500

76-80年

23800-21000

81-85年

20400-18000

86-90年

17400-15000

落叶松

亩

1-3年

24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4-10年

2700-4500

11-15年

4800-6000

16-20年

6300-7500

21-25年

7900-10300

26-30年

10900-13300

31-35年

12800-10800

36-40年

10300-8300

41-45年

8000-6800

46-50年

6500-5300

51-55年

5000-4800

56-60年

4500-3300

61年以上

2800

灌木林

亩

/

600

所有者需提供权属证明

(二)苗木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树龄

补偿标准(元)

说明

苗木

大樱桃树苗(育苗株树上限为1.2万株/亩)

株

/

按照当地同种苗木市场价予以赔偿


桃树苗(育苗株树上限为1.8万株/亩)

株

/

梨树苗(育苗株树上限为1.5万株/亩)

株

/

葡萄树苗(育苗株树上限为2.5万株/亩)

株

/

枣树苗(育苗株树上限为1.5万株/亩)

株

/

苹果树(育苗株树上限为1.5万株/亩)

株

/

其它类苗木

株

/

(三)果树补偿

补偿名称

补偿类别

单位

树龄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果树

苹果树

株

1年

20




2年

40




3年

70




4年

100


苹果树

株

5年

180




6年

330




7年

500




8年

700




9-20年

1000




20年以上

1125


梨树

株

1年

20




2年

40




3年

70




4年

100




5年

180




6年

330




7年

500




8年

700




9-20年

1050




20年以上

1200


樱桃树

株

1年

25




2年

100




3年

300




4年

500




5年

700




6年

900




7年

1200




8年

1600




9年以上

2000


毛樱桃

墩

/

20


桃、杏、李子树

株

1年

20




2年

40




3年

70




4年

150




5年

300




6年以上

450


枣树

株

1年

20




2年

40




3年

70




4年

100




5年

170




6年

300




7年

400




8年

600




9-20年

800




20年以上

1000


葡萄树

株

1年

15


(亩栽334-667株单株价格减半,亩栽数


2年

30


超出667株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3年

60




4年

80


杂果

株

1年

20




2年

40(板栗70)




3年

70(板栗120)




4年

120(板栗150)




5年

200




6年

300




7年

400




8年以上

500


草莓

亩

/

15000

温室大棚

/

10000

普通大棚

/

3500

露天地

五、畜牧补偿

(一)补偿原则

1.由项目单位或征收单位对畜牧补偿所涉饲养场户、饲养种类、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

2.各类畜禽按品种、体重、使用价值并结合市场交易价格予以评估作价。凡为本地区常年饲养且市场上常年交易,为居民提供肉、蛋、奶、毛、皮、革等畜禽类及经济动物、役用动物、蜜蜂等,采取应激补偿(适用于搬迁)或整体征收补偿。凡超出本地区常年饲养和常年交易的动物种类等,如犬类、试验动物、观赏动物、竞技类动物、伴侣类动物及其它数量稀少动物等,不予补偿。如饲养场户另行主张所涉动物价格和数量,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民间社团组织提供的证明不予采纳。

3、在征占区域内,自征地告知发布后,恶意新增的畜禽不予补偿。

4、补偿规模:单一品种单只或群体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

畜禽应激反应损失及补偿标准

单位:%

品种

泌乳率

体重

产蛋率

流产率

死亡率

猪


10


5

1

奶牛

20



5

1

黄牛


5


5

1

奶山羊

10



5

1

绵羊


10


5

1

绒山羊


10


5

1

蛋鸡



20


5

肉鸡


20



15

鸭、鹅



15



貂、狐、貉




75

15

兔




10

5

马、驴




5

1

六、其他事项

1.房前屋后及庭院(含小块园地、自留地)无论是否种植果木,以认证后合法的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仅限住宅房屋)为记户单位,并经项目征收单位审核确认,由评估单位给予每户地上物补偿3万元。老栽果木(违规部分果木除外)以评估机构确认为准,进行补偿;

2.符合生产要求的果园,以每亩6万元为最低补偿标准。对新栽、抢栽果木口粮田和无果木口粮田以村委会确认的权属和面积为准,并经项目征收单位审核确认,由评估单位按5万元/亩给予补偿。(以上补偿中违规部分果木除外);

3.各类果树数量以调查评价时现地数量为准,但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亩(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4.各类果木的各项生产管理应符合果木生产管理标准,对于死树及无树冠、无结果枝等无生产价值果木不予补偿;

5.在征收项目区域内,对项目实施单位确认为新增、新栽和新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私开荒地内栽植的地上物一律不予补偿;

6.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对于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护地果木,若遇温室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0.5倍。若遇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0.3倍。(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亩);

7.人工栽植的林地、绿化树种、绿化苗木等,按树高、冠幅、胸径、树龄等规格,以市场价格评估;

8.人工栽植的槐树、柳树等乡土树种,按6元/年生补偿;

9.名木古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评估;

10.竹子丛状生长的50元/墩;

11.香椿单株生长且胸径超过5厘米的按乡土树种评估,萌生丛状生长的6元/墩;

12.绿篱、模纹根据品种,按延长米或面积,以市场价格评估;

13.以活树做围帐,且每延长米或单位面积内不少于3株,按延长米或面积计算,50元/米或50元/平;

14.花卉(含草本、木本和鲜切花):按市场价格补偿,多茬采摘的鲜切花按市场价格2倍予以补偿。

15.超出文件规定的事项或征收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评估单位可按相关单位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评估。

16.项目所在街道、村委会须对评估范围内每户地上附着物的真实性、权属与范围进行确认。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