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 | 级别范围 |
一级地 | 1 | 东:沿长江街和工农路交汇处向南至兴业街,沿兴业街至铁路; 南:从兴业街和铁路交汇处向西沿铁路至人民路; 西:从铁路和人民路交汇处向北沿人民路至长江街; 北:从人民路和长江街交汇处向东沿长江街至工农路。 |
2 | 东:沿人民路从和平街与人民路交汇处向南至健康路; 南:沿舍宅新城A座后道路,向西至中华广场,再沿阳光小区门前路至阳光小区; 西:沿阳光小区里道路向北至电业家园东侧道路,再沿粮食局西侧小路至和平街; 北:从粮食局西侧小路与和平街交汇处沿和平街向东到人民路。 |
二级地 | 东:沿光明街东侧铁路向西至爱民路,沿爱民路至南山街,沿南山街至舍宅东大墙,再至市府路; 南:从舍宅东大墙与市府路交汇处至人民路,沿人民路至花园街,向西至衡山路,沿衡山路至市府路,再沿市府路至北大路; 西:从北大路与市府路交汇处至南山街,沿南山街至铁路,沿铁路向东北方向至规划中华路,沿中华路至珠江街; 北:从珠江街与中华路交汇处向东至珠江街最东头,再沿珠江街尽头小道向东至铁路。 |
三级地 | 东:从向阳村中道路与河交汇处向东至光明街,沿光明街向南220米,再向东至冠山小区西侧道路,向南至冠山医院前道路,再沿冠山医院前道路至冠山医院东侧道路,沿其至定级边界; 南:定级边界向西至花园街,沿文香华府后身至花园北街,沿花园北街西至定级边界,沿定级边界至北大路东侧180米处向北至北大路,沿北大路至西环城路; 西:从北大路与西环城路交汇处向北沿凉水河至北环城路; 北:沿凉水河向东至向阳村中道路。 |
四级地 | 1 | 东:定级边界;南:定级边界; 西:从向阳村中道路与河交汇处向东至光明街,沿光明街向南220米,再向东至冠山小区西侧道路,向南至冠山医院前道路,再沿冠山医院前道路至冠山医院东侧道路,沿其至定级边界; 北:从向阳村中道路与河交汇处沿河向东至定级边界。 |
2 | 东:定级边界;南:定级边界;西:定级边界; 北:沿花园街东端向西至文香华府东侧道路,沿其至北花园街,沿北花园街向西到头。 |
3 | 东:定级边界;南:定级边界;西:凉水河;北:北大路。 |
4 | 东:凉水河;南:凉水河;西:沿凉水河向北至五间房村; 北:国道101线向东至定级边界,沿定级边界至凉水河。 |
5 | 东:凉水河;南:定级边界; 西:沿台吉镇内道路向北至定级边界,沿定级边界向北至国道101线; 北:国道101线。 |
五级地 | 定级范围内其他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