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你市《关于审批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的请示》(济国土资呈〔2017〕2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8日(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