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松滋市2018年度第2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第38号

发布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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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松滋市2018年度第2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第38号

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以鄂政土批〔2019〕130号文批准的松滋市2018年度第25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

1、征收土地的位置

位于松滋市八宝镇保兴垸村。

2、征收土地的面积

征收松滋市八宝镇保兴垸村集体土地0.2400公顷,其中农用地0.2399公顷(含耕地0.2395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

3、地上附着物的数量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数量详见调查表。

4、需安置的人口数量

需安置农业人口2人。

二、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及支付

经实地调查,本次征地的综合补偿标准为52.1279万元/公顷。被征地村组将不少于70%的征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18日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