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亩生长期补偿标准种类苗期(3年内)始产期(3至6年)盛产期(6年以上)柚、柑、桔3000800010000桃、李、梨、枣、杏、枇杷、石榴、猕猴桃、杨梅、葡萄30001000012000茶叶3000900012000油茶2500800010000油桐200060009000板栗250050008000花卉、苗木、药材普通的按3000、5000、8000元补偿。备注1.本表中油茶、油桐设定的栽植密度为100株/亩,茶叶栽植密度4000株/亩。低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零星青苗补偿,高于设定栽植密度的按本标准补偿。2.本标准中未列举的其他经济林木补偿,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以上林业、农业、物价等部门确定。3.属名优特产品、中草药种植的可采取评估方式给予补偿,且须有农业或林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证明。(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