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发布日期:
2019-01-04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

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

一、宅基地补偿。

二、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

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综上所述,在农村拆迁安置政策中,农民没有产权证的老房子,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像整个村子被取消建制的情况,村民可以拿到现金补偿,也可以申请通过产权置换的方式拿到拆迁房。村民对拆迁补偿不满的,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