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程序,审批权限之:报国务院批准征地审批所需的材料

发布日期:
2019-01-11

土地征收程序,审批权限之:报国务院批准征地审批所需的材料


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用地请示文件;

(2)市(州)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

(4)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6)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8)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审核文件;

(9)县(市、区)政府的承诺、说明;

(10)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说明;

(11)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

(12)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13)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14)补充耕地项目编号;

(15)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

(采晴整理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