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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2 - 20
点击次数: 37
申请人谢x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磊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祁慧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乐山市xx区自然资源局复议机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1基本案情行政复议申请人谢xx系四川省乐山市xx区居民,于1987年11月19日申请修建房屋,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为65.2平方米,1987年11月24日上报区公所,区公所在1987年11月26日同意上报,申请人获批90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并要求申请人将原65.2平方米的旧宅复耕。2009年12月1日谢xx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办理所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土地情况载明面积(宗地面积)596.7平方米,申请登记的内容载明“祖业遗留”。2011年5月申请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使用权面积)为293.7平方米。多年之后政府工作人员告知修建公路项目要求征收土地,谢xx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后因政府原因项目停滞,直到今年政府又重新启动征收程序。2021年8月3日谢xx收到乐山市xx区自然资源局(被申请人)作出的《乐山市xx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登记的通知》,其以申请理由为“祖业遗留”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求谢xx自行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否则被申请人将直接注销。后被申请人于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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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2 - 10
点击次数: 35
原告石xx代理律师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基本案情原告石xx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某镇居民,早在1993年就办理了《合浦县非农建设农户用地许可使用证》,该使用证中明确记载了原告宅基地所使用的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土地,该土地一直由原告使用至今。后来合浦县政府组织实施征收,但石xx并未见到相关征收文件,于是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玲、王丽媛二位拆迁律师介入调查,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经过答复告知书得知了案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合浦县2015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5】545号,以下简称545号批复),石xx从批复中才了解到原来多年来建房占用的集体土地性质已经变成了国有土地,权利人也变成了他人。另外,合浦县人民政府为占用该地块施工建设,早在2019年11月8日就强制拆除了原告家的围墙及大门,后来又进行强制拆除,因此原告认为该批复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万典律师协助石xx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545号批复,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石xx提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决定驳回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诉至法院复议驳回后,石xx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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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22
点击次数: 53
复议申请人董x等8人代理律师冯凯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纪峥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山东省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申请人董x等8人系山东省枣庄市某村村民,合法拥有宅基地上居住的房屋,2021年3月22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作出《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xx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申请人一直认为自己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从未见省政府发布的征收集体土地的文件,为了解案涉土地情况,申请人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纪峥二位拆迁律师介入调查。董x等人在万典律师的协助下向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枣庄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30日作出《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的土地被鲁政土字[2011]1186号批复予以征收。万典律师收到信息公开答复后,认为该批复明显违法,具体理由如下:# 律师观点一、征地报批前未经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程序违法,欠缺报批必备材料。1、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未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未经被征地农民确认。《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四)规定“健全征地程序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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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15
点击次数: 20
原告韦x代理律师姜泉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柳州市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基本案情原告韦x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某村村民,在本村建有房屋,该房屋是韦x唯一住房,符合一户一宅原则,韦x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因当地区政府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韦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一直没有获得任何补偿安置。2020年12月25日,原告在家门口的地上捡到《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柳城管xx规划类责拆行决字【2020】第xx号)(以下简称“限拆决定书”),决定书要求韦x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委托律师,深入调查韦先生认为自己农村唯一合法的住房,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被要求按照违建自行拆除,很不合理。随后韦先生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姜泉、王丽媛二位专业拆迁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调查后发现,韦x的房屋所在地块已经启动征收程序,目前拆迁工作尚未完成,当地行政执法局为了配合政府拆迁,降低补偿标准,通过拆违的形式向韦x施压,是一种逼迁行为。韦x仅要求政府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对其进行补偿,但是被政府拒绝,名为拆违,实为拆迁,执法局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无证房不能一刀切认定为“违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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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11 - 09
点击次数: 24
案情简介几年前,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和助理律师,正在山西省某市出差办理案件,突然几位农民风尘仆仆地找来,他们是何甲和张乙,都是山西甲村村民。但他们此行并不是单为自己而来,而是代表全村近70户的失地农民而来。他们衣着淳朴,神色凝重,带着山西当地人口音向两位律师诉说了他们此次前来咨询的缘由。原来当时有一条高铁路正在修建,铁路经过两位当事人居住的甲村,近70户农民的约200亩农田面临被征收。但是关于征地补偿,却一直没有给到位。具当事人描述,2010年6月,xx高铁项目指挥部和中铁的工作人员,在村长的带领下要来推平村民的土地,但村民反应激烈,推平土地的工作没能顺利开展。随后,甲村村民给市土地局打电话,没有得到回应;又多次信访,问题也没得到解决。此后,村民代表辗转于土地局、乡政府、乡派出所等各个机关维权,均未果。9月份,村里出了一份公告,就将农民的土地推掉,在此过程中,大家提出抗议,但是还是没能挡住施工队的装载机。针对当事人叙述的情况,王律师提出几个问题:这次征地有没有办理征地批复,或者有没有给你们看过?有没有开过听证会?有没有知情确认?有没有张贴过征地公告?当事人均回答没有。 原       告 山西省甲村村民  何xx  张xx 被       告...
18
2021 - 11 - 03
点击次数: 14
01案情简介2004年,上海xx物流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某镇政府设立的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告)租赁该镇集体所有的土地,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了租赁期限、租赁费用等权利义务,并约定如甲方(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政府征地拆迁项目需要时,乙方公司(上海xx物流公司)无条件搬迁腾退。在租赁期间,上海xx物流公司为了经营所需建设了大量的附属房屋和配套设施。2011年1月(农历年底)原告因xx镇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需要,决定与上海xx物流公司解除协议,要求其搬迁,但是拒绝给与任何补偿,并认为物流公司应当无条件搬迁,如果接受这样的条件,物流公司将血本无归,十几年的财富积累毁于一旦,虽然之前有协议约定,但物流公司实在难以接受。资产管理公司遭到拒绝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协议,物流公司无条件搬迁,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物流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其厂房。原告上海市甲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上海xx物流公司代理律师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生长在中国的南方,我的过去是在一座不到两万人的小城里,我的回忆就像瓦楞草一样长在那些低矮的屋顶上,还有石板铺成的街道、伸出来的屋据、一条穿过小城的河流,当然还有像树枝一样从街道两侧伸出去的小弄堂。当我走在弄堂里的时候,那些低矮的房屋就会显得高大了很多,因为弄堂太狭窄了。后来,我来到了北方,在中国最大的城市北京定居。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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