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花卉苗木搬迁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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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花卉苗木搬迁补偿标准

 

规格

种植密度

(株/亩)

移植补偿标准

(元/亩)

备  注

直径

高度

  4厘米(含4厘米)以下

1米以下

2000-3000

9800

1.该补偿只限经批准的花卉苗木基地。

2.该补偿含花卉苗木开挖、转运、栽种等环节中所有补偿。

3.种植密度不足标准80%的按实际密度折算。

4.易地移栽的地点由被征地拆迁户自行解决,不另行补偿。

5.直径:取树高离地三分之一处,最高不超过1.2米处的直径。

6.零星花卉苗木按此标准折算成面积进行补偿。

1米以上

700-1000

10800

4-10厘米(含10厘米)


600-700

13800

10-20厘米(含20厘米)


300-450

15800

20厘米以上


150-200

18800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