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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天元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0日天元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促进集约合理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株洲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