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19-04-03

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3、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采晴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