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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2〕279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2012年12月18日苍南县工业企业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加强资源有效利用,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温州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2〕13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6月14日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苍南县海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现我县“双海双区”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温州市委市政府办...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1〕254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苍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苍南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饮用水水源,防止水体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11〕22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老房拆建及村民个人建房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提升城镇品位,改善城镇景观面貌,推进农房集聚建设,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县政府决定规范全县老房拆建及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房拆建  老房拆建是指1982年前建设,历史沿用、权源合法的老房子拆旧建新。  (一)城镇规划区内老房拆建统一纳入老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农房集聚建设。因政府实施城镇规划,改善城镇景观面貌确需拆建的独幢老房,按拆迁安置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如老房存在安全...
  • 2019 . 06 . 04
    苍政发〔2009〕12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九年七月七日苍南县退休人员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浙江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政办〔1998〕5号)和《关于﹤苍南县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房改〔2000〕6号)精神...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3〕190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18日苍南县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细则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意见》(温委办发〔2009〕14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苍政办〔2010〕9号)精神,为加快移民脱贫致富,健全移民社会保障,做大做强移民特色经济,扶持移民优势产...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1〕26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  置换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搞好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宅基地置换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置换工作更能顺利有序进行,根据《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暂行规定》(苍政办〔2011〕239号)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0〕159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苍南县县城老城规划区块改造实施意见第一条 为了科学实施县城老城区块改造规划,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完善老城区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老城区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县城老城规划区块的实际,制定本意见。第二条  县城老城规划区内国有土...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10〕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问题的实施意      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我县当前移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水库移民群体的和谐稳定、协调发展,根据温委办发[2...
  • 2019 . 06 . 04
    苍政办〔2008〕225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苍南县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这一重大举措,更好地保护我县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44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温政发〔2008〕5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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