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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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8]57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陈家村2组、丁家村7组、光明村(原光明村9组)、庙泾村1组、庙泾村2组、齐贤村(原齐贤村7组)、齐贤村11组、齐贤村3组、齐贤村4组、齐贤村5组、齐贤村(原齐贤村7组)、齐贤村(原齐贤村8组)、石家村5组、石家村6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71160平方米、建设用地10253平方米、未利用地3098.3平方米,合计征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