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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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4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东新区康桥镇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康桥镇太平村3组59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9.2平方米、建设用地3925.9平方米、未利用地662.6平方米。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9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9.2平方米、建设用地3925.9平方米、未利用地6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