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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马鞍山市2018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9〕86号),批准征收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霍里村石塘村民组、东孟村民组等集体土地0.2775公顷,用于城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二、被征村(组)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土地涉及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霍里村石塘村民组、东孟村民组等集体土地,共计0.2775公顷,其中农用地0.2389公顷(其中耕地0.0818公顷),建设用地0.0386公顷。三、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安置标准。土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及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