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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20号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9年第3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颍州区颍西街道罗庄社区境内。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颍西街道罗庄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0.6707公顷,其中农用地0.1586公顷(耕地0.1586公顷),建设用地0.5121公顷。(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四、征收农转用、拆迁初步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