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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土批【2017】1868号》批准,同意征收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2017年度第2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三、批准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街巷、公园与绿地用地。四、征收土地地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办事处柏木岭村。征收土地总面积31.9046公顷(以实测为准)。四至范围详见1/2000虚红线图。现状土地类型及面积:拟征收集体农用地公顷24.8114(耕地21.1009公顷);建设用地7.0932公顷。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