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唐山九战九胜与济宁十案十捷为例|纵横研读万典律师的“以打促谈” 战略
征地拆迁“民告官”维权中,不少当事人陷入“赢官司却失权益”“久诉无果”的困境。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以以河北唐山九战九胜、山东济宁十案十捷两大经典案例,诠释了行政维权高阶战术——“以打促谈”。其核心并非盲目诉讼,而是以坚决胜诉打破行政机关强势壁垒,倒逼对方回归谈判桌,最终通过专业调解实现权益圆满,这既是其数十年深耕行政诉讼的智慧结晶,更是两案绝境翻盘的核心密码。
一、山东济宁十案十捷:以打促谈出公平,集体维权的“以打促谈”典范
济宁市任城区10户被征收人,曾面临强拆、补偿无门的绝境,与征收部门地位悬殊,毫无谈判筹码——这正是征地维权的常态:无法律支撑的协商只是徒劳,唯有先“打”赢官司,才能为“谈”争取主动,这也是王卫洲律师“以打促谈”的第一步。
接手后,王卫洲律师团队( 夏涛、肖以荣律师协同)精准锁定征收补偿决定的核心违法点,通过调取证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精准操作,主导10户当事人维权。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历经一年零八个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根据律师提出的不同理由,分别审撤销10份征收补偿决定及对应行政复议决定,10户家庭成功保住家园,以十案十捷的战绩,为后续调解筑牢基础。
这场全胜的“打”,绝非终点,而是“谈”的起点——这正是“以打促谈”战术的核心逻辑:“打”是手段,打破违法行政壁垒、树立法律权威;“谈”是目的,实现当事人合理补偿、圆满维权。胜诉后,王卫洲律师立刻切换战术重心,主动推动“谈”的进程:一方面,向征收部门清晰阐释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明确其违法行政的责任,倒逼其正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放弃强势推诿的态度;另一方面,精准把握10户被征收人的核心需求,平衡各方利益,搭建起平等沟通的桥梁,避免双方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拉锯。
最终,,征收部门主动与10户被征收人启动调解,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全部签订合法合理的征收补偿协议。从“无筹码可谈”到“平等协商”,从“面临强拆”到“圆满签约”,济宁十案十捷,完美诠释了“以打促谈”的战术威力:唯有先打赢官司,才能掌握谈判主动权,才能让“谈”有底气、有依据,才能真正实现“先保住房、再谈好价”的维权目标。
附件10户被征收人的胜诉判决:
1、(2017)鲁08行初138号:撤销陈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2017)鲁08行初143号:撤销楚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3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3、(2017)鲁08行初139号:撤销邓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4、(2017)鲁08行初139号:撤销杜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7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5、(2017)鲁08行初145号:撤销梁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3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6、(2017)鲁08行初140号:撤销王某华济任房征补【2017】8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7、(2017)鲁08行初142号:撤销王某生济任房征补【2017】4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8、(2017)鲁08行初144号:撤销王某东济任房征补【2017】42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9、(2017)鲁08行初XXX号:撤销张某某济任房征补【2017】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10、(2018)鲁08行初157号:撤销邓某某济任房征补【2018】2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补偿问题圆满解决
在征收补偿决定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之后,被征收人同区政府征收部门均达成调解,目前已经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本案圆满结束。
二、河北唐山九战九胜:以打破局,谈解民忧,十四年拉锯的“以打促谈”攻坚
如果说济宁十案十捷是“以打促谈”在集体维权中的高效落地,那么河北唐山九战九胜案,则是这一战术在疑难复杂、长期拉锯案件中的极致攻坚。这起历时十四年的征地补偿纠纷,当事人从“补偿落空、证件被注销”,到“家人被拘留、维权败诉”,陷入彻底绝望——此时的他们,不仅没有谈判的筹码,甚至连维权的信心都已崩塌。王卫洲律师接手后,明确提出:唯有以一场场胜诉打破绝境,才能为“谈”创造可能,这便是“以打促谈”战术在疑难案件中的核心应用。
案件始于2003年,当事人轻信开发商补偿许诺自行拆除房屋,后因开发商法人去世、项目转为政府征收,补偿彻底落空。当地县政府、资规局未作任何补偿便注销其集体土地使用证,当事人阻止施工时多名家人被行政拘留;委托当地律师维权,复议、一审均败诉,维权之路陷入死胡同。2012年,当事人找到王卫洲律师、 冯凯律师,一场以“打”破局、以“谈”收尾的十四年维权战就此展开。
万典律师深知,疑难案件的“以打促谈”,需要的是“步步为营、寸步不让”的坚守,每一场“打”都要精准发力,每一次胜诉都要为“谈”积累筹码。团队逐一审视案件细节,精准捕捉每一处行政违法点,开启了九场“民告官”的拉锯战:从撤销违法注销土地证行为,到判决资规局履行补偿职责;从两次撤销“不予补偿决定”,破解补偿资格、房屋拆除争议,到撤销县政府“不予赔偿决定”;从两次撤销不合理补偿决定,推动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严厉警告,九场诉讼,九次全胜。
“我们一次也不能输,输一次就可能全盘皆输”,王卫洲律师的坚守,正是“以打促谈”战术的核心要求——唯有全程胜诉,才能彻底击碎行政机关的违法壁垒,才能让当事人拥有与政府平等谈判的底气。十四年风雨兼程,九战九胜的战绩,不仅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让当地政府认清了法律底线,主动放下强势姿态,愿意坐下来协商调解。此时,王卫洲律师主动主导“谈”的环节,以生效判决为依据,明确补偿标准的法律边界,兼顾当事人长远生计与政府征收工作推进,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化解矛盾分歧。
最终,在 万典律师的专业协调下,当地政府与当事人达成调解,补偿安置诉求圆满解决。这场历时十四年的维权战,从“绝境无门”到“九战全胜”,再到“调解共赢”,完美展现了“以打促谈”战术的攻坚力量: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打”是打破困局的唯一路径,“谈”是实现权益的最终归宿,唯有“打”得坚决、“谈”得专业,才能在漫长的维权路上,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合理的结果。
1,资规局和县政府征收宅基地,不予补偿,直接注销农民集体土地使用证,二审法院判决撤销违法行为;本次判决中认定在没有补偿安置的情况下注销原告土地登记条件不具备,故意发撤销注销行为。(案号:2015唐行终字第243号)
2,农民申请补偿安置,资规局采取不作为态度;法院再次判决违法;本次判决要求资规局依法履行补偿职责,不得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应对。((2017)冀0229行初78号)
3,资规局决定不予补偿,法院再次判决撤销违法行为。资规局以原告房屋土地证登记姓名为原告哥哥为由,拒绝补偿,经法院审理,该房屋虽登记于哥哥名下,但是实际在分级析产时分配给原告,而且原告哥哥予以认可,故原告具有利害关系和补偿资格。(案号:(2018)冀0229行初29号、2018冀02行终522号)
4,资规局再次作出不予补偿决定,法院再次判决撤销违法行为,资规局提出上诉,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案号:2020冀0229行初1号、2020冀02行终327号)
本次诉讼中,资规局以原告房屋在2003自行拆除,征收时地上没有房屋为由,再次拒绝补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即使没有房屋,原告自行拆除应当认定为配合政府的前期征收工作,征收部门不得以此为由不予补偿。
5.县政府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2017冀02行初110号)
6, 资规局和县政府开始长期不履行职责,万典向河北省监察委等部门发函,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压力之下资规局终于作出补偿决定,决定补偿仅仅45626.47元,被判撤销,要求公平补偿,资规局提起上诉,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22冀0229行初4号、2023冀02行终20号)
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征收补偿应当保障长远生计,公平补偿,被告的补偿明显不公,要求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7,资规局再次作出补偿决定,决定当仅仅补偿50118.66元,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且在判决书中作出警告。(2024冀0209行初4号)
针对资规局所作补偿决定,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进行警告和批判,内容如下:“”之前的生效判决已经认定,“被告xx县资规局未提供证据证明在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书时,就原告杨xx案涉房屋价值、是否有附属物或其余物品损失作出进一步查明或考量,径行依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08]04)规定标准予以补偿,明显不当,亦不符合物价上涨的形势,故予以撤销,被告应就补偿方式、补偿范围、补偿总额等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全面考虑物价上涨,原告杨xx多年未受到补偿而遭受的损失等因素,填补当事人受损的财产权益,确保被补偿人获得的补偿符合公平原则,重新对原告杨xx作补偿决定。”被告xx县资规局于2023年7月5日作出的《土地征收补偿决定》,系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故判决撤销被告第二次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在最后一次判决之后,县政府、县资规局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组织与当事人协调,当事人诉求终于获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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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纵横研读万典律师:“以打促谈”的战术精髓,藏着行政维权的制胜密码
河北唐山九战九胜、山东济宁十案十捷,两起案件地域不同、案情各异,却共享着同一个制胜逻辑——万典律师的“以打促谈”战术。这一战术绝非“先打后谈”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套兼具专业性、战略性与人性化的完整维权体系,其精髓在于“打有底气、谈有依据、赢有结果”,每一步都彰显着王卫洲律师的专业智慧与实战能力。
“打”是战术基础,更是底气所在。万典“打”,绝非盲目诉讼,而是精准定位行政行为违法点,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制定定制化诉讼策略,以“组合式法律手段”层层推进,确保每一场诉讼都能胜诉。无论是济宁案中精准锁定评估程序、补偿标准的违法点,还是唐山案中逐一审破证件注销、补偿资格、补偿标准的多重争议,万典律师始终坚持“打准、打狠、打赢”,以全胜的战绩,打破行政机关的强势壁垒,为当事人争取平等谈判的筹码——没有“打”的胜利,“谈”便没有任何话语权,合理补偿更是无从谈起。
“谈”是战术目标,更是权益归宿。万典律师的“以打促谈”,从不盲目追求“赢官司”,而是始终以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为导向,“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谈”,是为了让当事人避免陷入无休止的诉讼拉锯,真正获得合理补偿。在打赢官司后,他不会止步于判决结果,而是主动转变战术重心,以生效判决为依据,搭建沟通桥梁,平衡各方利益,既向行政机关明确法律边界、倒逼其正视诉求,也耐心倾听当事人需求、疏导情绪,推动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握手言和”的双赢局面。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数十年,万典律师以“以打促谈”战术,帮助数百名当事人走出维权困境,创下无数全胜战绩。他深知,征地拆迁维权的核心,从来不是“赢了官司却输了权益”,而是既要守住法律底线,也要实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以打促谈”的价值,就在于打破“民告官”的地位悬殊,让法律成为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让谈判回归平等,让正义落地生根。
战果累累
从山东济宁十案十捷到河北唐山九战九胜,万典两场震撼业界的经典案例,生动诠释了“以打促谈”的制胜威力,而这背后,正是“以胜诉破局、以调解共赢”的核心理念在指引。正是这种核心理念,让万典律师在行政维权领域屡创佳绩,除了唐山、济宁的经典案例,更成功办理了广西83户国务院裁决协调案例、山东枣庄塑编厂国务院裁决协调案例、最高法某钢管厂征收补偿协调案例、阳泉某耐火材料厂拆迁补偿最高法再审协调案、五溪村144人诉街道办设施农业用地协调案、吉林一家人历经三次拆迁万典律师三次以打促谈成功协调解决案、临沂十三案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协调解决........等等一系列标杆案件。每一起案件,万典都始终围绕打促谈”战略战术,以专业诉讼筑牢维权根基,以精准调解实现权益落地,用实力印证了战术的科学性与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