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老百姓放心的法律服务平台 Legal Service Platform for Ordinary People

成都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5-20
浏览次数: 1200

双府发〔20102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31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知》(成府发〔20108号)要求,为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职责

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职到位,严格实行问责。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关系接续和日常管理;县国土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具体组织协调、资金筹措和被征地农民的界定;县财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政府社保资金的筹措、安排、使用和监管;县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符合政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被征土地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原征地单位(或征后实施单位)、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的相关基础资料、人员名册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其他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职能,通力协作,从稳定和发展大局出发,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社会保险费标准

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6周岁的原在册农业人口,按城镇人口安置的应按以下规定建立社会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20084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其中个人承担8%),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2008411日至2009519日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基数以2008年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确定。2009520日以后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基数以2009年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确定。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调整时,个人承担部分的缴费基数由县政府适时调整。

基本养老保险费除个人承担部分外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被征地农民按照实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

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应当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本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后,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二)基本医疗保险。20084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7.5%的缴费比例,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

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应当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符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时,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时已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参保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失业保险。20084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缴费标准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24个月本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含门诊医疗补助金)。失业保险费一次性缴纳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纳入失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按《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与当地其他城镇失业人员一致的失业保险待遇。

三、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加社会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一)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标准为参保人员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按8%的缴费比例,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计算出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参保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继续缴费期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金额,以及个人账户计息、退还和继承,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为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参保后尚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缴费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被征地农民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从参保之月起为其逐月往前记录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被征地农民曾经服兵役期间的军龄,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按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被征地农民参保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从参保之月起为其逐月往前记录,作为以往年度缴费基数。按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一个自然年度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对应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5年以前为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被征地农民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其记录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参保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10年的年限,为被征地农民记录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参保时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被征地农民缴费的次月起,按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为其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参保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达到城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年限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按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为其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或个人缴费的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支付标准,按市政府令第1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时男已年满60周岁、女已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按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后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被征地农民,继续缴费期间和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按市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时男年不满60周岁、女年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在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前未就业的,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本《通知》规定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八、几个具体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的年龄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的时间界定。特殊情况难以界定时,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划拨到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指定金融机构账户之日界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多次划拨到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指定金融机构账户的,以首次划拨到达的时间界定。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用的,适用本《通知》参保的人员和人数,按照征用土地的比例予以确定。但土地被征用后,以社为单位计算每人平均耕地不足0.3亩的,该社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部按本《通知》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其参保的人员和人数,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会规定的土地收益分配方式和本《通知》的规定确定。

(三)按本《通知》规定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前已按市政府令第133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之一处理。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本人按两种办法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记录为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本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计算办法为:本人按两种办法参保计算的合计缴费指数之和,除以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按本《通知》规定参保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参保前已在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重新计发。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原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同时退还个人缴费。其中,已在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改按本《通知》规定计发。

(四)按本《通知》规定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前已按《成都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2号)规定参保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市政府令第152号第十条规定执行。市政府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按本《通知》规定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前已按《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成府发〔20047号)规定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其综合社会保险关系按现行政策执行。市政府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九、参保程序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各镇(街道)根据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拆迁委托书》和本《通知》的规定填制《双流县征地及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统计表》和《成都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连同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送县国土资源局和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二)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收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合格的参保人员资料,出具《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资料接收单》。县国土资源局同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筹集除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并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

(三)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镇(街道)负责收取并划拨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

(四)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收县国土资源局划拨的社会保险费后,出具社会保险费收据,并按本《通知》的规定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五)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被征地农民发放《成都市社会保险卡》,办理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和发放。

十、其他

(一)本《通知》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其他问题,按照市政府令第133号及其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54号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以及成都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我县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三)本《通知》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采晴整理


上一篇:无下一篇:无
相关新闻 / News More
  • 点击次数: 26
    2026 - 04 - 19
    陕西汉中市农民房屋被强拆赔偿案:最高检抗诉,最高法裁定提审(案号:(2025)最高法行抗8号) 近日,由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陕西省勉县房屋拆迁行政赔偿案件,历经多重法律程序后取得重大突破: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对本案提审。 1,农民房屋被强拆,不服一审赔偿判决,被省高院驳回。 本案由万典律师代理,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强拆行为违法,原告依法申请行政赔偿,但赔偿判决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依法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万典律师依法帮助委托人申请再审依然没有获得支持,之后万典律师本着珍惜每一份委托,力求将每一份案件打造为经典案例的追求,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监督。 2,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提检察建议,竟然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本案中,委托人因不服原审行政赔偿判决,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经审查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符合抗诉条件,依法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该建议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经万典律师争取,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为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3,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定原审判决存在证据明显不足、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同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抗诉。 4,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下裁定:1.本案由本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万典律所王卫洲律师、冯凯律师、康静律师、郭世龙律师等律所资深律师组织研讨会议,全力准备攻坚抗诉再审,本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动监督的典型范例,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公民权益、捍卫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两高联动纠错...
  • 点击次数: 44
    2026 - 02 - 04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烛火”公益法律服务的公告北京万典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受广大当事人的关爱和支持,取得了稳定的发展,时刻不忘感恩。为发挥法律人正能量,弘扬法治精神,本事务所决定回馈社会,实施2026年公益法律服务计划,对因重大复杂案件却因经济、身体等原因无力维护权益的当事人提供公益服务,不求任何经济回报只求能够为法治建设贡献点滴之力,本事务所承诺所有公益服务的主办律师必均为本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或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我们将公益活动名称取名为“烛火”,希望能够为身处绝境中孤立无助的当事人带来一点希望和温暖。公益案件筛选范围:1.案件为重大复杂案件,具有法治意义。2.当事人因经济、身体或其他原因无力维护权益。3.系确实存在冤情的刑事案件,具有正义诉求。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 点击次数: 75
    2025 - 11 - 12
    疑难复杂补偿案件,律师火力全开,连续九次胜诉,当事人诉求获得圆满解决 轻信开发商,自行拆除房屋,补偿无法兑现 案件历时十四年,因当事人轻信开发商关于补偿安置的许诺,在2003年土地储备阶段,自行拆除部分房屋(拆迁办认为已经全部拆除),而开发商法人因车祸去世,导致项目由新的开发商接手,2008年项目经重新申报获得土地审批,改为政府征收,因原开发商已经不参与项目,当事人补偿安置无法解决。 政府征收,直接注销土地证,不予补偿 当事人集体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和国土局直接注销,当事人为维护权益,阻止开发商施工,多名家人被行政拘留,无奈的当事人只好选择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当事人首先委托当地的律师维护权益,请求撤销县政府、国土局注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然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全部败诉,在维权失利陷入绝望之际,委托人听说附近一户农民委托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律师和冯凯律师代理拆迁纠纷获得成功解决,于是通过打听,找到了万典律师事务所。 绝地反击,连续九次打赢民告官 2012年,当事人聘请万典律师事务所王卫洲、冯凯律师维护权益,成果打赢土地登记诉讼,之后又因解决补偿争议,引发了一次征地不作为诉讼、两次不予补偿决定诉讼、两次补被告共计败诉7次,加上二审,总败诉的次数为9次,2025年9月,第二次补偿决定被撤销,经组织调解,本案当事人的补偿安置诉求才以协调的方式获得实际解决,案件时间跨度长、案件历经的各种类型诉讼多,是一场比较全面复杂的征地补偿案件。 成功解决诉求后,委托人赠送锦旗,高度赞扬律师,王律师对于案件结果颇有感慨,虽然案件取得圆满结果,但是一路走来委托人太难了,十几年,坚持下来就很难,更何况一场一场官司,需要全部胜诉,原告就像走钢丝一样,小心翼翼,我门一次也...
  • 点击次数: 361
    2025 - 04 - 01
    2025年4月1日,万典律师事务所收到(2024)最高法行再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本案系针对本事所代理陈xx诉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的征地拆迁案件,最高法院改判:一、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终790行政裁定,二、维持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3行初90号行政判决(莆田中院判决结果为确认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玉屏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行为违法)。裁判要旨:1,虽然当事人不在征收红线之内,但政府会议纪要体现需要对当事人实施征地拆迁的内容、其他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体现了市县政府委托街道实施征收的内容,足以证明市县政府违规将案涉房屋纳入征收范围,拆除行为系市县政府和街道办在实施征收过程中将当事人房屋强制拆除;2、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具有征地拆迁强制执行权限,违反先安置后搬迁原则强制拆除,其行为违法。最高法行再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 (2024)最高法行再255号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人(一 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陈xx,男,19xx年 x月x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xx村xx路xx 号。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卫洲,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诉人(一 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 府。住所地:福建省福清市一拂路114号。法定代表人:樊xx,市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钟xx,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x,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诉人(一 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政 府玉屏街道办事处。住所地:福建省福清市江滨路33号。法定代表人:王xx,主任。委托诉讼代理人:薛xx,福建xx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
  • 点击次数: 4273
    2021 - 03 - 10
    2016年7月某市大地编织厂(化名)的岳先生(化名)愁容满面,因为的他的企业被当地政府决定征收,但是征收部门对该征收项目的补偿方案制定的很苛刻,对征收范围内的企业非常不利,再加上岳先生的建厂规划建设手续不是太全,征收部门给岳先生的房屋征收补偿极为不利,岳先生的期望值在4-5千万,可是征收部门给予岳先生的补偿只有1000多万,岳先生实在是不愿意被征收。聘请律师维权,连连失利为了维护权益,岳先生决定聘请律师打官司维护期权益,经过多次咨询岳先生找到了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经过和该律所的详细沟通,岳先生和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了律师费,这下把期望全部放在律师身上,希望通过律师的帮助能维护合法权益。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诉讼,岳先生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案件进展极不顺利,提起的诉讼基本上都败诉了,眼看着最重要的诉讼——房屋征收决定案件就要开庭了,岳先生异常的不安,因为这个案件再败诉就彻底完了。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经过和家人充分商议,岳先生决定换律师,这一次岳先生不再像上次请律师那样草率,他经过网络、打听——5318,从媒体上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其中一则孔庆丰诉泗水县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使他非常激动,因为这个案件人民法院以政府征收补偿不到位而判决撤销征收决定,首次认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补偿,岳先生经过查询获悉本案的承办律师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洲和冯凯,故岳先生拨通了万典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律师为岳先生进行了法律咨询,冯律师详细分析本案的形势并讲解了办案思路,岳先生听后非常认可,决定与万典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进行接触,协商委托事宜。2017年9月,岳先生在温州市见到了正在当地出差办案的王卫洲律师,王律师进一步分析了本案存在的问题和突破口,岳先生听了之后觉得非常有道理,当日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并与原律师事务...
  • 点击次数: 886
    2019 - 12 - 17
    贺喜!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荣获2019(第五届)“华尊奖”全国十佳优秀律师事务所奖项 前言全国人大会议中心2019年11月23日,由中国商界杂志社、中国商报社、中国信息界杂志社、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信用管理专委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业模式研究所等媒体机构联合主办,以“让中国品牌赢得世界尊敬”为主题的“第五届「华尊奖」影响力中国总评榜盛典暨2019中国品牌影响力高峰会”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蒙、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贺铿;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原政治部主任、正军职少将张东辉;全国工商联原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庄聪生;国务院国资委原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解思忠;中国商报社副社长陈高宏;中国政策网总编辑,著名品牌战略专家,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高级顾问张华夏;中国商报社副总编、中国商界杂志社社长陈念;国家信用经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央党校客座教授,《治国理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丛书编委会专职编委肖连生;中国商界杂志社常务副社长孙崇铭;中国流通行业管理政研会副秘书长陈瑞龙;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执行秘书长窦俊;中国商界顾问专家委员会主任专家委员、金融风控专家,发改委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金融风险管理高级专家顾问,平安集团特殊资产智库顾问董秀生;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企业研究所所长王辉;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职业教育分会会长,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创新人才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孙凯;产业投资与产业整合顶层设计专家,北清联投产业资本北清联投智库董事长马力;《质造》栏目组执行制片人万俊帅等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商协会负责人、媒体记者以及企业家代表近300人出席了会议。大会由著名财经主播、双语主持、中国商界专栏作家龙煦霏博士和中国商界企业家俱乐部首席主持人朱柯锦主持。   &#...
  • 点击次数: 90846
    2019 - 02 - 17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揭秘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对话.中国品牌》 cctv知名主持人董倩专访万典律师事务所近日,cctv知名主持人、记者董倩在cctv《对话.中国品牌》栏目演播室对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访,万典律师主任律师王卫洲、副主任律师刘磊代表本事务所接受董倩老师的采访,王卫洲、刘磊律师向董倩老师讲述了万典律师的品牌形成之路、拆迁律师的幕后故事。董倩素有毒舌女皇之称,善于抛开现象揭示真相、其提问以犀利、敏感著称,她的采访曾让任正菲难以招架、让董明珠难以回答,甚至有人在采访过程因问题太过于“刁钻”与董倩吵架,在网上声讨董倩,董倩的采访更像是一种审问或者质问,但也正是因为其坚持真实的风格而深受广大观众喜欢,因为她将真相还原给了管众,这正是一位新闻记者最可贵的品质!根据董倩老师的提问,王卫洲、李磊律师万典律师事务所创立的初衷、发展经历、职业梦想、工作感悟的真实故事向董倩老师进行了介绍,以下为采访全过程:董倩: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是两位律师,他们都是专业打拆迁官司的,有一系列的数字和他们是有关系的,他们所代理的业务全部是房屋土地征收类的案件,他们平均每年代理的案件达到500件以上,他们的业务足迹遍布全国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代理的业务不仅是一个一个的官司,如果说把他们放在整个中国的社会法制化这样一个进程来看的话,他们所打的官司甚至推动了整个社会和法治往前的前行,我们先来认识他们来自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卫洲还有副主任律师刘磊,欢迎你们两位。王卫洲、刘磊:您好。董倩:你们两位的律师事务所是专门打拆迁官司的?从什么时候就开始干这个了?王卫洲:这个是从2007开始的。董倩:07年你是独立的律师还是在哪个律所做?还是什么情况?王卫洲:啊,那时我是在其他律所做,也是在一个专门做拆迁的律师事务所。董倩:您(刘磊)呢?刘磊:我最早是学中文专业的,但是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律师...
  • 点击次数: 15
    2026 - 04 - 19
    2025年全国执业律师逾80万,但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年抗诉的行政案件仅有23件,万典律所独占2件。在行政诉讼领域,能够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层面的案件,堪称“凤毛麟角”。这些案件,每一件都要突破地方权力与司法惯性交织的现实困境,还要面对检察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极其严格的立案和审查标准——可以说,任何一家律所哪怕一年能拿下其中一件,已属不易。令人瞩目的是,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以20余人的团队,仅一年内就斩获4起极具分量的国家级案件——涵盖最高法再审、最高检抗诉、国务院裁决的案件。万典律所的经典案例密度极高,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层面的案件数量上,显著超越众多百人级征地拆迁大所,充分彰显了万典律师卓越的业务攻坚能力。案例一:浙江省温州市xx厂诉龙湾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案案号:(2025)最高法行申6219号基本案情2020年,浙江某钢管厂厂区被纳入中国·眼谷项目征收范围。这本是城市发展与企业转型的契机,却因征收过程中的诸多不公,变成了企业的维权噩梦:大量遗留无证房被按照违建对待,补货标准极低,尽管区政府口头表达了协商意愿,但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补偿诉求始终回避,既不回应程序违法问题,也不调整补偿标准,双方陷入长期对峙。2022年,该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要求企业限期搬迁,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彻底击碎了企业的最后期待。迫于无奈,企业提起行政诉讼,却接连遭遇温州中院一审驳回、浙江高院二审维持的结果。两审全败的生效判决,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企业不仅要面对生产线停滞、订单流失的经营危机,数十年积累的设备、技术、客户资源面临清零,数百名员工的生计也悬于一线,若无法在最高法再审阶段翻盘,毕生经营心血将付诸东流。面对“民告官”的天然弱势与生效裁判的既判力,案件的挑战性已然拉满,维权之路仿佛走到了尽头。就在企业近乎绝望之际,面对两审败诉的既定结果,代理律师...
  • 点击次数: 4
    2026 - 04 - 10
    2026年北京十大拆迁律师事务所: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权威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以来始终以“关注民生、捍卫民权”为己任,为被征地、被拆迁人及被征收企业等拆迁群体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与拆迁补偿相关的法律维权服务,业务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多年来万典坚持“专业化、团队化”的服务模式,秉持“专业、诚信、勤勉、敢为”的执业理念,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无比的优越性并取得辉煌的成就。在专业领域,律所以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为两大核心板块,同步布局政企纠纷和营商环境、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等关联业务领域,聚焦房屋征收、土地征收、企业拆迁、违法建筑拆除、土地使用权收回等征地拆迁全品类业务,同时承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行政法领域的法律服务;在团队建设上,汇聚了一批经过严格筛选、追求正义、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精英律师队伍,主任王卫洲律师系全国知名土地拆迁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办案团队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锤炼出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行业站位上,万典秉持“重质量、精服务”的发展原则,摒弃粗放扩张模式,在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层面的案件数量上展现卓越的业务攻坚能力,同时以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和高质量的办案效果赢得社会高度认可,成为了被征地拆迁人信赖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立所之本:核心价值精办案件,守护委托人核心利益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精湛的诉讼技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万典律师为拆迁户、被征收企业争取合理拆迁补偿,成功代理大量征地拆迁案件——仅2025年一年内即斩获4起国家级案件,涵盖最高法再审、最高检抗诉、国务院裁决,分别涉及企业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收遗留纠纷等各类复杂情形,全方位展示了万典律师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的综合实力。律所始终坚持“重质量、精服务”的发展原则,实行双人接案审查机制,由资深...
  • 点击次数: 500046
    2026 - 03 - 12
    征地拆迁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涉及土地权属、财产补偿、行政程序等多个方面,不少群众因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楚维权路径,在遇到征地拆迁纠纷时往往陷入被动。为切实开展征地拆迁普法宣传,帮助群众明晰自身合法权益、掌握维权核心要点,同时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本文特从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案例库中,精选20件由该所律师全程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国务院裁决案例(本次精选案例仅为律所案例库的一部分,非全部案例),完整保留案号、承办律师信息,精准解析每起案件的核心裁判要旨,提炼可直接参考的法律知识与实操指引,助力群众依法维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文所有案例均为真实生效案件,均由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承办,裁判要旨均提炼自官方生效文书,真实可查、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本次选取的20件案例,仅为万典律所案例库中的部分典型案例,并非该所承办的全部案件。承办律师均深耕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希望通过案例普法的方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的维权指引,让群众在遇到同类纠纷时,能够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一、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8件)—— 司法实践中的维权核心指引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案例具有最高司法指导效力,其裁判要旨不仅是各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重要依据,更是群众维权的“法律指南针”。以下8件案例均由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承办,均选自该所案例库,覆盖强拆责任认定、行政协议效力、征收程序、行政赔偿等征地拆迁高频争议点,结合案例解析核心法律要点,助力群众读懂法律、学会维权。案例1:强拆责任主体认定案—— 村委会强拆,责任可能在政府案号:(2024)最高法行再255号承办律师:王卫洲、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核心裁判要旨(普法解读):实践中,部分强拆行为会以“村委会自行实施”为由规避责任,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市县政府存在违规将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对强拆行为有指派或默许情况,就应当由市县...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