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态势,是伴随着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是代表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的城镇化,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经历了一个起点低、速度快的发展过程,未来对于征地补偿有哪些深层次的要求?
1、增加原有土地产权主体的福利
按照一般的规律,一个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水平,则标志着该国进入城市化的加速时期,并且即使与发达国相比,我国的城市化速度也是相当快的。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用地规模不断扩张,城市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大量的农村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由此可见,我国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不断扩大,农村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压力也随之加大,土地征收现象越来越普遍。农村土地用途变化的实质是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高效率利用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能产生外部利益,增加社会财富,并由此增加原有土地产权主体的福利。
2、贴合新型城镇化发展
伴随城镇化扩张应运而生的征地补偿制度,虽然进行多次调整,也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因征地和补偿所引发的纠纷仍然是政府所面临的棘手问题。现行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大多是从自然和整体社会经济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制定,以人为本、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源,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所在,并将其作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源。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将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意味着必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其切入点很多,但目前较为重要和迫切的是,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在城镇化过程中的相关制度安排及农民权益保护问题,唯此才能从制度层面化解以往土地征地补偿过程中不断激化出现的矛盾纠纷和农民权益流失等问题,从而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