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
开庭:2025年4月2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五溪村经济合作社、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五溪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继续履行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
代理律师:王卫洲律师、杨鑫亮律师
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时间: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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