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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户一宅”是什么意思?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如果村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连同房屋,一并卖给了其他人,则这个村民,就不可以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二、拆迁方说凡是“一户多宅”就是违法占地,真的么?不能这样草率地进行违法认定。法律规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但在现实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存在合法取得多块宅基地或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既成事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要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未分开居住的,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近年来各种确权、流转、拆迁都在紧张进行中,这其中属拆迁发生的问题最多。下面的问题,都是实践中遇到的焦点问题。关于宅基地,您了解多少?1、我们常说“这块宅基地是我家的”。这句话在法律上怎么理解?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权形式,不存在私人拥有土地的情况。当我们说“这块宅基地是我的”,意味着我们对这块土地拥有“用益物权”,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所有权仍归属于村集体。2、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征地时被拆迁户得不到宅基地的补偿?这种说法是大错特错的,经常有拆迁方用这种说法搪塞村民,不给发放宅基地的补偿款,一定不要被忽悠。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中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其中土地补偿款应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但这笔钱的使用和分配并非村集体随意塞到自己腰包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涉及村民重大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3、只要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这样“一刀切”地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认定。在现实中,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管理的不规范等很多原因,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现象广泛存在,成了很多拆迁方压低补偿的借口。有的老百姓取得宅基地的时候,国家还没有关于办证的法律规定,或者说政府部门根本没有要求办证,证从何...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1、按产权归属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的产权分割来的。2、按合法性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由乡镇政府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放的产权证书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有关部门不会予以备案。3、按交易税费分:所买的房再次转让时如果不用交付土地出让金,那么为大产权。如果仍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样的产权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具体来讲,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则为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4、合法性不同,拥有的权利不同:大产权房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一、先来明确两个概念:(一)征地:一般指征用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开发商),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二、两者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征地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地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二)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地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三、程序是什么?(一)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征收。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二)开发商拆迁:在拆迁前需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1、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但在实践中,拆迁方有时会作出吸引人的口头承诺,诱导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签上了名字。拆迁方拿走协议后,填上与口头承诺大相径庭的内容,补偿款数额也相应减少,这时被拆迁方才恍然大悟。2、要保留拆迁补偿协议原件,拒绝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和按手印。(1)很多行政机关为了达到强拆的目的,常常以各种行政例行检查为由查看、核实与土地房屋相关的证件比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为由将企业的证件收缴、扣押,从而变相的组织企业的维权。而随着这种做法有效的达到了行政机关低成本拆迁的目的后,随即又衍生出了以需要上级审批或者其他理由,将被征迁人签字摁手印的协议拿走,不履行或者篡改协议的行为。(2)如果手中没有协议,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周律师提醒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一、货币补偿的好处有哪些?1.货币补偿后自已选择商品房比较自由可以多区域选择最适合自已的新住所。2.不需要等待安置房建成后才能有自已的房子,加上图纸上的房子与实物房是有差异的到安置时发现不满意就晚了。3.当前各地新建商品房空关房很多,货币补偿再去购商品房能够消化一些积压房屋,避免安置房重复建设。二、关于签货币补偿协议后多久能拿到钱:需要看您和拆迁方在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时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规定拆迁方一年之内把钱给您,那就需要等到一年,如果是两年三年,那就需要更长的时间,如果发现期限已到,拆迁方还不给您钱您就去法院起诉,一般建议是先给钱再来拆迁,不然就不搬的原则。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包括以下几方面: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房屋的面积、标准、和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及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或停产停业费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等条款。(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包括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形式。一、在集中安置中,包括以下几种安置方式:1、行政村内就近安置:这里的行政村,主要是依靠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搬迁对象在这些地方,就近进行集中安置。2、新建移民村:在获得新开垦地和调整使用耕地的前提下,在周边的县乡新建移民村,进行安置。3、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安置区:即在县城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4、乡村旅游区安置 :引导搬迁对象,适度集中搬迁到,重点打造的乡村旅游村镇或景区。5、集中供养机构 :这个针对的是特困人员或者残疾人等,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搬迁对象。二、在分散安置中,则依托安置区已有公共设施、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耕地等方式进行安置,或者自主选择进城务工、投靠亲友等。(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易地搬迁和征地拆迁的区别:1、易地扶贫搬迁定义易地搬迁其本意是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尽快的脱贫致富。易地扶贫搬迁是属于公益性质的项目,更多的是为了帮助生活居住落后的地区,改善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水平。而征地拆迁则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再开发再利用。2、易地扶贫搬迁原则易地扶贫搬迁以政府主民,群众自愿为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性命令。也就是说易地扶贫搬迁要完全尊重老百姓,而征地拆迁则是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强制。如果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欺骗老百姓的情形,大家可以直接拒绝搬迁。地区居住的其他农户,虽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自愿搬迁,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3、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对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进行易地搬迁。而征地拆迁则是将适用的土地以及房屋纳入到征收的范围之类,其征收范围是全国各地,无论地区的发展怎样,只要是涉及到的都有可能进行征地拆迁。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据了解,我国将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部门共筹集了将近6000亿元的...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一、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1、在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村集体所有权的集体土地。而对于宅基地来说,宅基地和其周边的土地以及其他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2、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自留地是相连或者相邻的一个整体,都是归集体所有,如果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以外再搞建设,那么这部分建设的用地就会被认定为是超出的面积,就会被收取一定的费用。3、根据“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群众所有制,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给于村民用于建设住房的,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所有。总的来说,无论是宅基地还是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农民不要随便占用堆放杂物、种植作物等。二、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1、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于这类纠纷,最好是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毕竟这都是些鸡毛蒜皮小事,不应为此发生不愉快,若二者协商解决,省时又省力。2、村委会出面解决: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双方无法和平解决,可由村委会来协商解决,告知宅基地以外空闲地的归属,并让双方各自退步,进一步解决问题。3、申请仲裁: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村委会还无法解决,则由人民法院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1、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经常有被拆迁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拆迁方的工作人员说给他几套房,多少现金补偿,最后没有完全兑现,要证据也没有。当然了,只有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才有法律保障。实践中,只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口头上承诺任何条件都是没有保障的。2、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效力要大得多。相关部门口头让你的企业停业,让你限期搬迁腾房,没有书面通知效力大。因为你不知道这是个人的意思表示,还是相关部门的合法行为。周律师认为正常情况下,当征地公告、征收决定下达之后,政府部门或者政府的职能机关,可能会用两种方式通知企业停产停业。就是口头或是书面的。也就是直接发一个要求你限期停产停业的公告;或者口头通知企业停产停业。然而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效力要大得多。(采晴整理)
更新时间: 2019 - 0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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