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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8年12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18]65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土地储备—动迁安置房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舫槁路、南至纪友路、西至园堂路、北至纪育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华漕镇红卫村北韦组4824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27平方米、建设用地30155.4平方米、未利用地2464.8平方米。3、 华漕镇红卫村南韦组3134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