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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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4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土地储备—动迁安置房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三鲁公路,南至闵瑞璐,西至新浦达泾,北至红卫河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建岗村2组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建岗村3组5810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422平方米、建设用地7838.3平方米、未利用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