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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 . 05 . 16
    川府发〔2014〕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快改善城市和小城镇等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坚持宜居为首,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2013年至2017年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约150万户,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城镇现有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因地制...
  • 2019 . 05 . 16
    成国土资发〔2008〕529号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通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试点,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注:《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请见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网站“法律法规”中“四川”)(采晴整理)
  • 2019 . 05 . 16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划定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第20次党工委管委会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11月23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划定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实施办法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  为调整优化成都高新区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6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
  • 2019 . 05 . 16
    为进一步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划定畜禽养殖区域范围的实施办法》。本办法涵盖指导思想、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定、畜禽养殖的管理、其他四部分,为切实保...
  • 2019 . 05 . 16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高效规范推进高新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经管委会同意,现将《成都高新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2014年5月28日成都高新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经2014年第11次党工委管委会办公会审议通过)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四川省《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五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4〕6号)及《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旧城改造规范房屋征收与补...
  • 2019 . 05 . 16
    按照中央、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于2014年5月28日印发了《成都高新区旧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改造范围。《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给出明确界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以改扩建方式同时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管网线路改造、房屋功能完善、风貌塑造的综合整治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国有林业基层单位棚户区(危旧房),以及具备棚户区特征的小城镇危旧房,将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二、改造类型。高新区旧城改造大致...
  • 2019 . 05 . 16
    成房发〔2009〕36号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房屋拆迁单位:《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已于2009年3月23日经我局第六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阳光操作规程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透明度,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危旧房改造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五城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适用范围)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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