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5
.
16
川府发〔2014〕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促进城镇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加快改善城市和小城镇等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坚持宜居为首,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2013年至2017年改造危旧房棚户区约150万户,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省城镇现有危旧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目标。(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实施,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因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