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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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仲临公路和平段以南、南至和平村林地、东至和平村林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八陡镇和平村;用途:住宅用地。地块2位置范围:大海眼社区东南侧、南至大海眼社区耕地、北至大海眼社区居民点用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塔镇大海眼社区;用途:住宅用地。地块3位置范围:南至大海眼社区居民点用地、西至大海眼社区耕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塔镇大海眼社区;用途:住宅用地。地块4位置范围:张博附线以东、西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