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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蔡甸区2017年度第10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18]454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18年4月19日批准同意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批准土地用途:街巷用地三、征收土地地点:军山街群江村、新团村,征地总面积11.1074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9.4549公顷(其中耕地4.5174公顷),建设用地1.1055公顷,未利用地0.5470公顷。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