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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奉〕征地告[2019]第0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3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10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工业用地储备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奉城镇奉旺路西侧,奉国路南侧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灯民村6组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灯民村7组382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