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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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9〕2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溪翔南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851号)批准,同意我市批准建设用地0.765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7640公顷;征收土地0.7653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溪翔南路工程。二、征收土地位置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田上村1组。三、征地村、组及面积越溪街道溪上社区原田上村1组0.7653公顷。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地类名称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0.764036万元/公顷2.6万元/人建设用地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