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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7号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征收郭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会同济南市长清区财政局、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安街道郭庄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6956公顷(合25.43亩),其中:地块一农用地0.0133公顷,其中耕地0.0133公顷(合0.20亩)。地块二农用地1.6820公顷,其中耕地0.0143公顷(合0.21亩),林地1.5792公顷,农村道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