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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6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动迁安置房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东至外河塘港,南至凉亭路,西至河东路,北至张家路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浦东新区祝桥镇4061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0612.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2、 浦东新区祝桥镇祝西村六组381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93.5平方米、建设用地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