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639-3036、400-150-9288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WE'LL MAKE EVERY EFFORT TO SOLVE YOUR PROBLEMS

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11室 
电话: 400-150-9288
010-86393036
邮箱: 15810784790@163.com

欢迎关注万典律师官方

微信公众平台

  • 2019 . 04 . 08
    一、背景依据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立足黑龙江省化工产业发展实际,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总体目标黑龙江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4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7户就地改造达标、4户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承接园区分别为佳木斯市桦川经济开发区和大庆宏伟园区)、9户关闭退出。其中,39户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
  • 2019 . 04 . 08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多年来由于投入不足,管理缺失,一些楼房和小区不同程度存在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较多和无物业管理等问题,人居环境亟须改善。为切实提高单、散、危楼和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坚持“共同缔造”理念,调动和激发居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积极性,采取财政补贴、企业参与、原产权单位分担、业主适当承担、物业服务进...
  • 2019 . 04 . 08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3日黑龙江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合理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7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 2019 . 04 . 08
    为把棚改房交易管理工作做好,我们结合实际工作并针对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体制的变化,在征求市住建局和市土地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对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将棚改房屋上市交易相关的受理、交易、登记程序按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产权处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具体为: 1、办法第六条修改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的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的核准和土地出让金收取及不动产登记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交易的确认工作。   2、第七条第四款修改为:“(四)具有合法的棚户区改造安置...
  • 2019 . 04 . 08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棚改突出问题防范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方案》重点防范和专项整治的内容是纳入国家和省计划任务范围内棚改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方案》要求各地要科学合理安排棚改项目,优先改造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条件差的棚户区地块。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现有棚改突出问题,有效防范新的问题产生。《方案》要求,要重点整治工作谋划不扎实,棚改项目建设推进难问题。对因征收实施主体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信息不公开、评估不合理、补偿安置不到位、不按约定条件补偿、非法强拆等原因,造成棚改项目出现征收补偿纠纷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存在功能缺陷问...
  • 2019 . 04 . 08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政府官网上获悉,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及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了对选择货币化安置自主购房的被征收人,将给予5万元自主购房补贴款。据悉,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由群众自愿选择,鼓励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取得补偿后自主购房。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且其调换房屋采取出让方式供地建设的,办理商品房产权。《意见》规定了货币化安置相关标准。房屋补偿费:按照被征收人房屋应上靠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商品住房的市场价值进行核定,被征收人应当交纳上靠标准户型差额面积部分的购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最高可按24个月的标准进行核定...
  • 2019 . 04 . 08
    《黑龙江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8年5月2日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讨论通过,自2018年6月3日起施行。《方案》紧密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77号)精神,集中体现和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合理处置。为便于《方案》精神贯彻落实,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一、制定背景2017年7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发〔2017〕77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 2019 . 04 . 08
    按照国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任务要求,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黑办发〔2015〕18号),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一步适应当前形势,经省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73号)同意,我们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16〕37号)指导思想、资金管理、有关职能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18年6月20日由省政府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黑政规〔2018〕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重新印发执行。制定实施9号文...
  • 2019 . 04 . 08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关于《意见》起草的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省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强老旧单散危楼房和小区综合改造”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市县政府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老旧小区居民现实需求,省住建厅在借鉴山东省等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意见》。二、将建成使用20年以上作为改造范围分界点的原因一方面,从5年改造规划考虑,2018年到2022年是一个改造规划期,以建成20年以上为分界点,2022年改造的应当...
  • 2019 . 04 . 08
    黑建发〔2016〕2号关于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按照省政府第十二次专题会议要求,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联合起草了《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2016年4月18日      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6810页次491/681首页<...  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尾页
分享到:
X
2

MSN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4

阿里旺旺设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免费电话
1

QQ联系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2

MSN设置

6

二维码管理

5

律师热线

  • 010-86393036
  • 400-150-9288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