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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9年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9]7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二、建设用地用途:水域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浦江镇红星河,南至鲁南路、北至肇沥港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1、 汇红村10组1507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23.8平方米、建设用地3069.8平方米、未利用地7384.4平方米。2、 汇红村7组625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8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69.7平方...